河北省邯郸市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低碳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北省邯郸市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低碳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5-06-16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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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 2041 408 252】
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低碳综合交通枢纽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低碳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邯经审批字【2024】15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资金根据经开区财政承受能力进行调剂筹集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15144.3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2399.95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27353.47平方米(41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3028.27平方米。新建二级客运站、综合能源站、新能源公交首末站及相关配套设施 。建设地点: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泽路以南、美的路以北、尚璧东街以东 。
2.2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2499.75 万元。
2.3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
2.4 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 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公共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自 2022 年 5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或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业绩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参与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均可)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2.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1.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上业绩可以是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14 08:30:00
至 2025-06-20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7-1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向 河北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高文 ,联系电话: 0311-86968897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0-8066896
电子邮箱: kfqfgj001@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低碳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人/供应商350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联纺东路588号7号楼
地址: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22号开元大厦
邮编: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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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丽珊
联系人:
高文
电话:
0310-8066944
电话:
0311-8696889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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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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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ebeizx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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