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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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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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682-2021-03-0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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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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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焦港闸、四号港闸、如靖界河闸安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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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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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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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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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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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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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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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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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港闸共5孔,中孔净宽12m,其余4边孔净宽8m,总净宽44m;如靖界河闸共1孔,净宽8m;四号港闸共1孔,净宽12m。工程经多年运行,为满足工程安全管理要求,需进行安全鉴定。本次招标范围:对以上三座节制闸工程分别完成以下主要内容:1、现状调查;2、工程检测;3、工程复核;4、安全评价;5、鉴定验收,需要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等。
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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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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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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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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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响应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相关服务内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响应供应商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设计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0年12月-2021年2月)在响应供应商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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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03月20日至2021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每天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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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潜在响应供应商自行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和如皋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中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答疑、变更公告等采购资料均在以上网站公布,供应商自行关注并下载。(注:分散采购限额以下项目,在如皋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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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供应商自行关注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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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2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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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5日14点03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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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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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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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03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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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307室竞谈(磋商)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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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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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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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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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联系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二)其他事项详见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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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如皋市焦港闸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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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如皋市焦港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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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13776986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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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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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紫竹园312幢(兴业银行)五层江苏大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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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513-88555586
3.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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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邬霞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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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776986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