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航空有限公司奋发园房产物业管理服务小额零星采购公告
汕头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奋发园房产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小额零星采购。
1.1 项目名称:汕头航空有限公司奋发园房产物业管理服务。
1.2 项目编号/包号:/。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月) | 单价限价 (单位:元/㎡.月,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汕头航空有限公司奋发园房产物业管理服务(建筑面积: 938.27 平方米) | 24 | 3 | 67555.44 | 房产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朝阳庄北区 二 幢 / 梯 201 室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汕头航空有限公司奋发园房产物业管理服务(建筑面积: 938.27 平方米) | 汕头市龙湖区朝阳庄北区 二 幢 / 梯 201 室 | 合同签订之日-2024年7月31日。由供应商负责处理采购人2022年8月1日至合同签订前产生的物业服务费用。2022年8月1日至合同签订前的物业费,采购人按本项目同等标准一次性支付给供应商。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
2.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 项目需求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户外墙面;公共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池、加压水泵、电梯、照明、消防设施、通风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和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设备房屋等。
(3)环境卫生:
a、小区内所有公共场地的清洁卫生,包括:门、窗、大堂玻璃;
b、电梯门、电梯轿厢内、公共卫生间、消防楼梯、车场、车库、步道等。
(4)保安内容:
a、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b、维护小区内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
c、责任:维护小区安全,实行规范管理,责任事故按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5)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内容:
a、办理寄放手续、限速行驶、整齐停放。
b、事故协查。
c、责任:实行规范管理,责任事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4. 报名文件的递交
4.1 报名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8日10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xuguosheng@递交报名文件。以采购人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4.2 逾期发送的报名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汕头航空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盛工业区春江路28号汕头航空有限公司综合保障部307
邮编:515065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许先生,0754-87282539
EMAIL: xuguosheng@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盛工业区春江路28号汕头航空有限公司综合保障部307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282539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 汕头航空有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盛工业区春江路28号汕头航空有限公司705
联 系 人:耿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282515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前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前提出异议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7. 报价表格式
本项目请先行联系采购人报名,联系采购人出具物业收费项目,再确定报价表。
注:如只有唯一合格供应商报名,采购人将直接与供应商开展谈判。
汕头航空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