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江门市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工程已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江发改社会〔2018〕738号、江发改社会〔2020〕102号、江发改社农〔2020〕312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18-440703-83-01-813035。现对本项目的检测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新建一栋十五层医院综合大楼(另加两层地下室),建筑面积 40087.87平方米(最终建设规模以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项目概算总投资:24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20022.49万元,最终以发改部门批复为准。
建设单位为:江门市卫生健康局,代建单位为:江门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政府财政资金及引进社会资本解决。
建设地点:江门市人民医院内,即江门市蓬莱路、高第街。
3.招标范围和内容
3.1招标范围:对江门市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工程进行检测监测服务。
3.2招标内容:江门市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工程的检测监测服务,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检测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3.2.1检测任务:
(1)钢结构工程检测;
(2)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3)主体结构工程实体检测;
(4)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5)建筑节能、空气质量检测;
(6)室内环境检测;
(7)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检测服务(如市政类、消防、防雷、医疗等检测服务)。
3.2.2监测任务:
(1)深基坑监测、建筑沉降观测;
3.3.3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及设计要求。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招标人提供相应资料并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或监测方案并报送招标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批备案;
②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③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确保检测监测工作满足项目进度需求;
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⑤包含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质量检测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监测成果报告。
3.3服务期:服务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止,服务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独立资质的单位。
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1.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至少涵盖以下内容:(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2)钢结构工程检测;2.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至少涵盖以下内容:深基坑监测),且在有效期内。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4.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至少覆盖以下内容:(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2)钢结构工程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4.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以下(1)或(2)或(3)任意一项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
(3)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
4.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
4.6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江建〔2019〕356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接检测服务的单位)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4.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不多于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04日上午09时30分前自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index.html。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04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处。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5日17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的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0日17时30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5日17时30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2021年06月04日上午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4日上午09时30分。
8.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江门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 系 人:刘小姐
电 话:0750-8222521 电 话:0750-3315616
2021年05月14日
(挂网版本5.13)招标文件-江门市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有时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