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坪绿色食品产业园区三期标准厂房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区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名称)已由 务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务发改投[2016]2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务川新型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坪绿色食品产业园区三期标准厂房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区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务川自治县大坪绿色食品产业园区三期标准化厂房配套生活区
2.2建设规模:14台客运电梯(其中1号楼4台客运电梯、2号楼2台客运电梯,3号楼4台客运电梯、4号楼4台客运电梯)的采购、安装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投标人需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即关于电梯技术规格的所有要求。
2.3项目投资: 约3920000.00元
2.4交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45日历天内提供1-2号楼6台电梯(包含设备安装及运行调试),后期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在甲方提出供货要求后进行供货(包含设备安装及运行调试);质保期:两年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2.6招标范围:务川自治县大坪绿色食品产业园区三期标准化厂房配套生活区内,14台客运电梯(其中1号楼4台客运电梯、2号楼2台客运电梯,3号楼4台客运电梯、4号楼4台客运电梯)的采购、安装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满足招标人供货需求的全部内容,包括新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单机试运行及联合试运行、使用证办理、验收合格至正式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2投标人可以是设备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A、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则要求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资质,和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或市场监管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B级以上资质。
B、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唯一授权代理商的,则要求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B级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21年4月9日至 2021年4月15日(不少于5日),上午09:00:00至12:00:00时,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下同),在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详细地址:遵义市汇川区上海路时代星城A区10栋2单元11-1)。
4.2 购买招标文件费及报名费:20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4月30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详细地址:遵义市汇川区上海路时代星城A区10栋2单元11-1)。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务川新型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务川自治县大坪工业园区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851-25627110
招标代理公司: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遵义市汇川区上海路时代星城A区10栋2单元11楼1101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386050622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