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忠兴镇干部周转房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补遗书01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绵阳市游仙区忠兴镇干部周转房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发布以下补遗: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3条“限制投标的情形(19)”修订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二、原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相关条款均予以删除,不作为投标人响应承诺事项。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处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5.项目负责人中的“个人类似业绩:已完成不少于(□0个;?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18年至今已完成一个房屋建筑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业绩时间以施工合同为准)”变更为:
“个人类似业绩:已完成不少于(?0个;□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4.1处“投标保证金:12万”变更为:
“投标保证金:10万”。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7.3.1处“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中标价、合同价)5556076.7531”变更为:
“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中标价、合同价)5556076.75”。
其余文件内容不变。
招标人:绵阳泰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四川广智华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