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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保监测设施消缺完善项目(化工)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SO2:0-100mg/m3\NOx:0-200mg/m3\CO:0-10000mg/m3\O2:0-25% 0.5级 隔爆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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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保监测设施消缺完善项目(化工)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SO2:0-100mg/m3\NOx:0-200mg/m3\CO:0-10000mg/m3\O2:0-25% 0.5级 隔爆型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湖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6-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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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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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环保监测设施消缺完善项目(化工)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SO2:0-100mg/m3\NOx:0-200mg/m3\CO:0-10000mg/m3\O2:0-25% 0.5级 隔爆型(招标编号:NWZ260507-3809-119084)
,
招标人为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SO2:0-100mg/m3\NOx:0-200mg/m3\CO:0-10000mg/m3\O2:0-25% 0.5级 隔爆型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环保监测设施消缺完善项目(化工)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SO2:0-100mg/m3\NOx:0-200mg/m3\CO:0-10000mg/m3\O2:0-25% 0.5级 隔爆型
4.000
套
2
在线粉尘分析仪\0-60mg/m3 ±2% 隔爆型
1.0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投标的CEMS系统(至少有SO2、NOX、温度、压力、流速五种监测因子)应用在石油石化装置国控外排口的业绩,业绩中的系统需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业绩具体时间范围2018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产品业绩时间内须具有CCEP证书并提供当时证书。)
提供的CEMS系统(至少有SO2、NOX、温度、压力、流速五种监测因子)必须至少有2个不同最终用户的使用业绩,每个最终用户须有不少于4套CEMS系统,业绩中SO2、NOX分析仪与本次投标产品型号相同。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还需提供2018年至2025年间CEMS系统的代理销售合同至少1份,代理商的业绩包含品牌业绩。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资料如不清晰、核实有造假行为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为CEMS系统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必须具有SO2分析仪、NOx分析仪或颗粒物分析仪的设备研发、生产和组装能力。代理商须提供SO2分析仪、NOx分析仪和颗粒物分析仪制造商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A01、A02、A04、A05共4套CEMS采用稀释抽取法,SO2采用紫外荧光法,NOx采用化学发光法。
(4)A01、A02、A04、A05共4套CEMS系统中同类型同原理(稀释抽取法)分析仪须同品牌同型号。
(5)SO2分析仪、NOX分析仪和颗粒物分析仪须取得中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
(6)CEMS系统(A01、A02、A04、A05)和颗粒物分析系统必须取得CCEP证书且应为气态污染物(SO2/NOX)和颗粒物分析仪制造商持证。
(7)系统结构、现场机与上位机的协议层次、现场机与上位机的通信协议、自动监测现场仪器仪表与数采仪的通信方式、数据采集处理与上传的技术要求满足标准HJ 212-2025。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4月17日18时0分
至
2026年4月23日18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8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4月28日前,在“易派客”网站(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招标中心
联系人:
张涛
联系人:
党婷婷
电 话:
13487708604
电 话:
17396171639(若无法接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wzdangtt@
招标文件
2026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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