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信用中国>的查询截图(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5)<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截图(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截图证明);
6)承诺书:潜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7)承诺书: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04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依法缴纳证明文件;
9)承诺书: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2023年-2025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10)承诺书: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行业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
11)<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查询截图(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的查询截图(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自有房产须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产需提供租赁合同,在本项目采购期限内)。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1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5人直接缴纳社保(至少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为期一年的条件。(一年为:2025年04月-2026年03月),社保缴费材料需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15)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3年(2022-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须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2026年1月-3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6)施工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以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17)提供承诺(投标人须提供质保期内每月一次的巡检服务及7*24小时应急抢修服务;当设备发生故障时,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工作(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本地化服务能力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所在地依法设立的机构(公司/分公司/ 办事处)证明、固定服务场所产权/租赁证明等,以确保中标人具备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工作)。
等等等。
注:
(1)专用条款中13)14)15)16)17)项要求的相关资料,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阶段无需提供,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随函一并提供。
(2)专用条款中19)条款,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阶段无需提供,该表格由招标人在组织现场踏勘时统一填写,投标人按要求参与踏勘并签字确认后,由招标人归入评标资料,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交。
3.4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3.5 投标人须从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11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开标大厅 。
5.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同步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同步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开标前连续3个月(2026年01月—2026 年 03 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至少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递交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招标文件第 5.2 条要求完整提交对应身份及授权、社保佐证材料的,招标人有权当场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
6.1 踏勘现场: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必须参与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否则影响其投标资格及投标有效性)
6.2 踏勘时间: 2026 年 04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逾期到达的,招标人有权不再组织等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踏勘集中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278号光大银行六楼信息科技部。
6.4 踏勘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庄宏顺
联系电话:6.5 踏勘要求
投标人应自行准备交通工具、安全防护用品,并承担踏勘期间的交通、食宿、人身及财产安全等全部费用与责任。
投标人应遵守招标人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擅自进入非踏勘区域,不得破坏现场设施,不得影响项目现场正常秩序。
踏勘过程中,招标人对项目情况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的任何承诺,投标人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主判断并编制投标文件。
6.6 踏勘记录
现场踏勘结束后,由招标人组织填写现场踏勘确认表,各参加单位签字确认。未签字或未参加踏勘的,影响其投标资格及投标有效性。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金采网(/jcw/index)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278号
联 系 人:侯思裕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孙晓丹、李海洋
电 话:电 子 邮 件: zzgjyw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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