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十堰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十教函〔2022〕33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相应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5.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十堰市辖区内在职在编教师;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共34个岗位,103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按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2.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3.2026年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2026年7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类证书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报考者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二)关于学历要求
《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依次为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请注意相互区别与包含关系。如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以此类推。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通过十堰市人事考试网( style="font-family:宋体">)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6年2月13日9:00至3月12日17:0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2026年2月13日9:00至3月13日17:00,由用人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或提供虚假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资格等个人信息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视情况录入诚信黑名单。
(四)缴费确认时间:2026年2月13日9:00至3月14日17: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按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每位考生须缴纳考试笔试费用100元。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市教育局核准备案后,通过十堰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退费通知后,可于2026年3月16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并缴费确认。其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六)准考证:2026年3月18日上午12:00至3月21日上午9:3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十堰市人事考试网( style="font-family:宋体">)下载并准考证(建议准考证至少3份,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使用)。
(七)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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