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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分中心) 轻质耐热合金制造基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江宁分中心) 轻质耐热合金制造基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6-03-04
详细内容:
Title











第一章招标公告







(江宁分中心)轻质耐热合金制造基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JNFJ2600180-01SG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轻质耐热合金制造基地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项目审批文号:江宁政务投备〔2025〕19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麒麟科技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麒麟科技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_江宁区 高新园帕威尔路6号





2.2 招标范围:使用现有厂房进行改造并购置安装相关工艺设备,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拆除工程、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防水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及工艺设备安装(包含氩气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工艺冷却水系统)等,不包含BA自控系统、标识标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11000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本次改造建筑面积为33363.2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3363.24平方米;主要分为主厂房、办公楼及实验楼,其中主厂房建筑面积为24921.6平方米,层数一层,建筑高度11.3米;办公楼建筑面积为4665.47平方米,层数二层,建筑高度9.75米,实验楼建筑面积为3776.17平方米,层数二层,建筑高度10.75米;本项目建筑物最大单跨24米,基坑面积499.2平方米;深度约4米。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1.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2.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条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3.5.2要求。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自2021年2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公寓除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本投标企业承接的项目,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函附录)。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8)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9)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10)在“信用中国”网站(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3-25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是否两阶段评标:是;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2.3.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88.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10.00 分





(3)投标人业绩:2.00 分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0 分

注:分值构成中投标人业绩、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属于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属于报价部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任选不少于两种):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 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 为 65% ~85%;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K2取值:  

95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B值取值: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下列系数、下浮率各地可根据实际调整。





请选择:





 房屋建筑工程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 机电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 绿化工程















分类

取值范围





下浮率系数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

房屋建筑工程

6%、7%、8%、9%、10%、11%、12%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

8%、9%、10%、11%、12%、13%、14%、15%





机电安装工程

9%、10%、11%、12%、13%、14%、15%、16%





市政工程

12%、13%、14%、15%、16%、17%、18%、19%、20%





 

绿化工程

 17%、18%、19%、20%、21%、22%、23%、24%、25%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









评标后基准价调整方式





因评委计算错误而重新计算









2.3.3(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0.9 

分,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2.3.3(2)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01分,各评分点对应分值扣完为止。















评审因素

页数要求

评分标准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0~2.00)

5

可行(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0~2.00)

4

可行(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0~1.00)

8

可行(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1.00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1.00)

8

可行(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1.00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0~1.00)

15

可行(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1.0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0~1.00)

6

可行(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1.00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0~2.00)

20

可行(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2.3.3(3)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自2021年2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公寓除外)施工业绩得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3.3(4)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2.3.3(5)

项目管理机构

/





2.3.3(6)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2.3.3(7)

其他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9.6、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9.7、采用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再对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业绩,满分12分,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得分相同的单位并列排序;投标人得分家数为12个及以上的,取前9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9-11个的,取前7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3-5个的,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投标人得分未进入上述规定名次的,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情形,不受取定人数的限制。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9.8异议渠道:异议受理单位(招标人):南京市麒麟科技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梓;电话:025-68532284;地址: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智汇路300号。异议受理单位(招标代理):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马根荣,电话:025-58835827-8031;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1栋29楼。网上受理方式: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CA锁,通过“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提交异议。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市麒麟科技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智汇路300号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联系人:

王梓

联系人:

马根荣





电话:

13813802754

电话:

02558835827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电话:025-52102011)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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