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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四批专项设备采购项目11包需求公示(第二次)(2025-JQ41-W1101)(第1包)
公告名称:
2025年第四批专项设备采购项目11包需求公示(第二次)(2025-JQ41-W1101)(第1包)
所属地区:
辽宁
发布时间:
2026-03-04
详细内容:
2025年第四批专项设备采购项目11包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2025年第四批专项设备采购项目11包

项目编号:2025-JQ41-W110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及品种





质量





计量





采购





单价





预算





最高





交付





采购方式建议





包号









名      称





技术





单位





数量





(万元)





金额





限价





(实施)









 





标准





 





 





 





(万元)





(万元)





时间









 





 





 





 





 





 





 





 





 





 





 









1





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





详见技术要求











1





19.8





19.8





19.8





签定合同后30天内





公开招标





11









1台设备使用期内配套试剂耗材使用量约405000元





设备验收后同步供应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设备19.8万元,耗材405000元。

3、最高限价:设备19.8万元,耗材405000元。

4、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第二类、第三类)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页(若注册证组成中无附页,可不提供);

2.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第一类)的产品备案凭证;

3.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类、第三类国产产品)或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国产产品);

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产品)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产品)。

 (九)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需通过互联网(



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邮件形式反馈(没有意见的无须发送邮件,等待后续的采购公告报名即可),邮箱:bbzqzycgglk@。

我部反馈给用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提交要求如下: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参数建议。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

(三)邮件附件:采用A4纸幅,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序号1-7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6M以内,不接受压缩包),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建议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参数建议表电子版(保持原始格式),格式详见附件;

7.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公示期限:



2026年 3月 3日8:00时至2026年 3月 10日17:00时(北京时间)



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人:许助理、李助理

办公电话:024-28851446;024-28851284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

邮政编码:110016

邮箱:bbzqzycgglk@

2026年 3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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