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濮阳县产业集聚区棚户区改造盘锦小区安置房(三期)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濮阳豫开百城建设有限公司,现委托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濮阳县产业集聚区棚户区改造盘锦小区安置房(三期)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2.2、招标编号:SH-ZB-2026019;
2.3、项目地点:项目位于石化东路以南,盘锦路以西,文化路以东,站前东路以北;
2.4、招标范围:项目结算,本次实施内容共有两个阶段,分别为一、项目施工单位退场进行全过程结算审核;二、解除合同后新入场施工单位的竣工结算审核;两个阶段包含配合法院、审计局开展的核对与审查全环节;
2.5、资金来源及投资金额:政府资金,总投资约9.29亿元,结算审核费用不超过相关部门审定金额的1‰;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服务周期:自收到甲方的通知开始,直至一、项目施工单位退场进行全过程结算审核;二、解除合同后新入场施工单位的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相应审核报告;两个阶段包含配合法院、审计局开展的核对与审查全环节结束;
2.8、质量要求:满足工程造价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高级职称证书; 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公司缴纳社保(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已退休需提供退休证);
3.3、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两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4、2023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址:河南省濮阳县解放路258号
联 系 人:蔡玮
联系方式:13137333520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号楼3楼316室
联系人:鲁亚男
电话:18539370102
发布人: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