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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亿储架资产证券化项目担保服务项目(第一期)(重发)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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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10亿储架资产证券化项目担保服务项目(第一期)(重发)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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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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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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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10亿储架资产证券化项目担保服务项目(第一期)(重发)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国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0亿储架资产证券化项目担保服务项目(第一期)(重发)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10亿储架资产证券化项目担保服务项目(第一期)(重发)。2.2项目地点:宁波。2.3招标范围: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2.4本项目投标限价:年担保费率最高限价为1.0%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2.6标段划分: 1个。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1.2 资质条件:投标人需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担保业务许可证》和评估公司对其出具的AAA级主体的信用等级报告(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3.1.4其他: / 。3.2项目业绩要求:/。 3.3信誉要求: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等相关网站里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3.5资格审查方式:(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资格预审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4.招标文件获取: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3月3日9:00至2026年3月7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1.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10时00分,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6.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壹万元。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3月9日15时整 。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响应)人的基本账户汇出(户名、账号和投标人都一致))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7.服务费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标 人:宁波国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00号 国华金融中心10楼联 系 人:高老师招标代理人: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湖下路217号宁波保险科技产业园2号楼13楼联 系 人:虞佳盛、肖艳电 话:0574-88313790传 真:0574-88313790招标监管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联 系 人:朱老师联系方式:0574-89299055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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