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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询比条件1、项目名称:黄鹤楼酒业咸宁厂区中央空调维保年度合作项目2、需求单位:黄鹤楼酒业(咸宁)有限公司3、资金自筹二、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1、项目实施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工业园金桂路259号。2、询比范围:黄鹤楼酒业咸宁厂区拟委托外部单位对厂区内中央空调进行年度维保工作,具体详见询比文件。3、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三、报价人资格要求1、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约及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①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空调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满足其一即可)”等相关内容。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信用要求:根据国家及省相关规范性文件精神,对属于失信主体的报价活动予以限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1)报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的;(2)报价人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受惩黑名单)的;(3)被古井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不得参与报名;(4)供应商因违规行为被列入古井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时的直接参与者(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其关联公司(直接参与者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该供应商黑名单有效期内均不得参与报名。报价人的信用状况由询比人或询比机构在评审现场进行查询确认。报价人的信用状况只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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