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做好本市群众体育工作部署落实与成效检验,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常态化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和2026年群众体育工作年终评估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一)常态化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
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常态化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要求开展调查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本市城乡居民体育健身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人数、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居民参与体育健身的组织形式、活动场所与设施使用、健身活动与赛事参与、体育健身指导接受情况,以及体育消费现状等核心信息。通过科学分析调查数据,形成客观、详实的调查报告,为科学制定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政策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二)2026年群众体育工作年终评估
紧扣“十五五”时期全民健身工作新要求,严格遵循群众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各区群众体育业务年终评估工作,科学评估各区2026年度全民健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推进实效,全面检验各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及政策落实成效。坚持“以考核促落实、以评估促提升”原则,督促各区立足区域工作实际,精准查找工作短板、完善工作举措,优化群众体育发展格局,持续提升全民健身工作整体质量和综合效能。
二、经费使用及项目期限
(一)预算经费。常态化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预算费用约36万元,2026年群众体育工作年终评估预算费用约26万元。上述预算费用均为项目包干费用,由承担单位统筹使用,涵盖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交通费、培训费、调查费、专项咨询费、印刷费、数据处理费及其他必要开支,委托单位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二)项目期限。计划工作时限为2026年2月至11月,承担单位需严格按照委托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全部项目任务,确保项目成果及时交付。
三、遴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合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同时满足《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章关于承接主体的全部相关要求,依法履行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义务。
(二)信用状况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