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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耒宜高速房建项目水稳材料第二次采购项目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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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耒宜高速房建项目水稳材料第二次采购项目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湖南 |
发布时间: |
2026-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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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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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耒宜高速房建项目水稳材料第二次采购项目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HNGS20260199001
项目名称
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耒宜高速房建项目水稳材料第二次采购项目
采购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公司耒宜高速房建项目
采购需求人
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耒宜高速房建项目部
开标时间/提交响应报价截止时间
2026-02-28 09:00
评审价的确定
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评为AA级的供应商,评审价可按该供应商的评审价格给予1%-3%的价格抵扣。
本项目信用评价运用价格抵扣率0%
评审价的确定:
需税率换算:评审价=平台响应总报价÷(1+供应商填报的增值税税率)*(1+最高限价基准税率)*(1-信用评价运用价格抵扣率)
注:(1)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在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结果为准。
1
项目概况及范围
1.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G4京港澳高速耒阳大市至宜章(湘粤界)段改扩建项目为双向四车道改扩建为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时速100km/h,路基宽度41.5米。主线桩号 K1685+880~K1841+637。本项目位于衡阳市和郴州市,项目路线主线全长为156km,房建工程项目共计16处工点:耒阳收费站、耒阳南收费站、公平收费站、五里牌收费站、马田收费站、永兴收费站、郴州北收费站、郴州收费站、良田收费站、宜章北收费站、宜章收费站、公平养护工区、郴州养护工区、郴州服务区、永兴服务区、苏仙服务区,其中3处服务区、11处收费站及2处养护工区。本次采购内容为郴州服务区左幅、永兴服务区左幅、苏仙服务区左幅的水稳材料。
1.2工期/服务期/供货期:90天
1.3工程地点/服务地点/送货地点:郴州服务区左幅、永兴服务区左幅、苏仙服务区左幅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符合设计要求且送检合格。
1.5其他要求:/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 D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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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基本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管理(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3)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供应商为设备的制造商或有授权资格的设备代理商。若供应商为设备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5)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 D 级的供应商响应。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3年,无因质量问题被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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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单价: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分项报价清单填写分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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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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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响应限价
1、1标段:上限含税总价为291.188152 万元,税率为3%;2、2标段:上限含税总价为285.018635万元,税率为3%;3、3标段:上限含税总价为284.95077万元,税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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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
供应商的含税报价及其按最高限价基准税率换算后(如有)的含税价格均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否则,其响应将会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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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保证金
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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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
9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采购公告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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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和数量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和数量: 1~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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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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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机构: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
联系电话:0731-85155987
通信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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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党群综合部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128号
电 话:0731-85155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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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公司耒宜高速房建项目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128号
联系人: 董操
电 话: 135111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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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转账、电汇、网银);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5%签约合同价 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信用评定等级为AA级的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可按约定金额的50%-80%计收。]: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时间:成交通知书发送后 15 日内。超过规定时间未按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其他要求: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采购需求人)有权对履约保函进行真伪核验,响应人如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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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款为单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单价随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调差原则详见上限价清单),按照实际完成数量进行支付,实际支付的费用应扣除相应违约罚金或赔偿金;供应商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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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水稳材料的运输时间和运输距离,其中材料运输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已确保水稳材料满足到场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本次采购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为预估量,工程量最终以施工图设计及业主批复的工程量为准,存在采购需求人业务来源的不确定性。且采购人有自建水稳材料拌合站,采购人优先选择自建水稳材料拌合站供货,在采购人自建水稳材料拌合站供应不足的情况下选择中选人进行供货。故采购需求人不承诺授予中选人采购范围内全部材料。响应人需承担因采购人需求导致最终数量发生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风险。
评审办法
按照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价相等时,采购人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1)响应报价低的供应商优先;
(2)响应报价提交时间在前的优先。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有权要求预成交供应商提供简易询比公告供应商基本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以确认预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情况。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满足基本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或采购结果备案前,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 D 级的,其响应无效。
附件:1.供应商须知
2.承诺函(供应商报价视为供应商承诺)
3.合同条款及格式
至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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