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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社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配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增城大道133号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3月17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社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配餐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DZX202601GK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460,000.00元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餐饮服务
广州市增城区社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配餐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需求
否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的时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填写《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填写《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写《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填写《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增城大道133号5楼。
五.公告期限: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1)供应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扫描发送至邮箱zhaoxingfw@,邮件主题简要注明项目名称与单位名称;(2)根据上述邮箱回复的银行账号或收款码缴费,缴费时备注供应商名称,并把缴费截图发回上述邮箱;(3)我司收到缴费截图后将开出收费凭证及招标文件发回供应商邮箱即登记完成。
2.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3.发布公告的媒介:(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