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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融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6-02-13
项目编号:HNZB[2026]XC0071、招标条件尉氏县融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尉氏县融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尉氏县融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项目2.2拟申报发行规模及期限: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2.3招标控制价:发行规模的1.5%。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项目内容: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1家证券公司为本次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负责前期沟通协调、发行方案设计、向交易所申报及反馈沟通、完成债券发行承销且余额包销、存续期受托管理等工作。2.6服务期限:自招标完成之日起,至本次债券主管机关批文有效期结束之日止。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具备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确认,并加盖公章);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冻结、被暂停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书面声明,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3.3近三年无债券承销业务的重大违法行为记录及不存在因债券业务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因债券业务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3.4投标人具有为招标人在融资相关业务方面提供建议、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源,具有充足的专业人员组成承销团队,具有债券承销分销的能力(含符合要求的母公司及体系内具备对应相应资格的子公司);在债券发行全过程中,投标人团队核心人员应当保持稳定,且全程参与项目(提供相应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3.5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作为承销商至少成功发行过两笔公司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28日。4.2获取地点: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4.3获取方式:投标人进入“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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