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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登记时间(含本日):2026年2月15日00时00分至2026年3月9日14时00分。
注: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5.3开标开始时间:2026年3月9日14时00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5.4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6年3月9日13时45分至2026年3月9日14时00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递交备用电子光盘,若提交电子光盘需则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6年3月9日14时00分至2026年3月9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style="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宋体; height: 150%; letter-spacing: 0px; font-size: 16px;">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style="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宋体; height: 150%; letter-spacing: 0px; font-size: 16px;">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 style="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宋体; height: 150%; letter-spacing: 0px; font-size: 16px;">、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height: 150%; letter-spacing: 0px;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0, 0);">)、(网址: style="color: rgb(0, 0, 0);">)、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style="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宋体; height: 150%; letter-spacing: 0px; font-size: 16px;">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和内容,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style="color: rgb(0, 0, 0);">)发布的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具体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资格审查方式
7.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7.2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8.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8.1 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8.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8.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尚未登记注册的,可通过线下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若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通过线下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应当通过线下形式回复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66806279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龙穴大道中路13号
8.4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诚信评价管理系统。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9.其它事项
9.1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9.2 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委派符合要求(相应等级、数量和专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负责相应工程的报建报批及具体实施,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须经招标人同意。
9.3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南沙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龙穴大道中路13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66806279
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南沙建设维护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