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文件公告】关于印发《丹阳市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公告名称:
【文件公告】关于印发《丹阳市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6-02-14
详细内容:

索 引 号:

014486347/2026-00003

分类:

政府采购;财政、金融、审计;通知

发布机构:

丹阳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6-02-14

标题:

{本项目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本项目

时效:

{本项目

访问量:

关于印发《丹阳市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镇(区、街道)党政办: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25〕10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丹阳市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统一为100万元(含)。

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及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为400万元(含)。

三、有关说明和要求

(一)集中采购项目实施

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1.通过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27项),应当严格执行框架协议采购结果。框架协议采购不能满足需求的,采购人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2.通过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品目(3项,分别为:电梯、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软件开发服务),需在项目实施前进行意向公开,并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按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的流程开展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含)以上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二)分散采购项目实施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实行分散采购。

(三)网上商城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由采购人优先通过政府采购货物类网上商城和服务类网上商城实施采购,网上商城不能满足需求或者通过其他采购方式价格更低或服务更优的,采购人可按照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实施。

采购人应当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调整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活动内控制度,切实压实采购主体责任,规范采购行为。

(四)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关于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落实。

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绿色节能、低碳环保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目标。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开展采购活动。

2.关于涉密采购项目的实施。

涉密采购项目应当按照《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保密局〈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9〕43号)规定执行。

3.关于我市框架协议采购。

公务印刷服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按照2025-2026年度丹阳市公务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结果继续执行。

物业管理服务、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一般会议服务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申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其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按照我市框架协议采购规定执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含)以上的实行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4.关于合同管理和资金支付。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应当在“苏采云”平台中录入并发布合同信息。

采购人在公示采购合同时,应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上线政府采购合同支付提醒功能的通知》(苏财购〔2025〕102号)要求,同步填写支付计划信息(包括付款条件、付款比例、计划支付时间、计划付款金额等),并将合同及支付计划信息推送至预算一体化系统。采购人应根据填写的支付计划信息按时支付采购资金,对已到约定付款时间或者满足约定付款条件但未支付资金的项目,预算执行子系统和“苏采云”系统将同步向采购人予以。

5.关于政府采购履约验收。

采购人是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苏财规〔2024〕7号)明确的验收范围、验收主体、验收程序等内容和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履约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如因政策调整需要修改完善的,将另行通知。

附件:2026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丹阳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23日

文章关键词:

文章到

取消

扫码浏览

中国政府网江苏省政府网镇江市政府网

无障碍说明设为加入收藏

主办单位:丹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丹阳市兰陵路8号技术支持:开普云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6号网站标识码 3211810004苏ICP备05003143号-1总访问量: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招标大模型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