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孵化园1#厂房改造加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孵化园1#厂房改造加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QXZX〔2026〕01号
- 项目名称: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孵化园1#厂房改造加固项目
- 预算金额:小写:¥1992620.17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玖万贰仟陆佰贰拾元壹角柒分。
- 招标范围:对装备制造产业孵化园1#厂房进行加固改造。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材料;
(1)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纳税和社保缴纳: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注: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需提供截至开标日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的声明函(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信用查询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27日09时00分
地点: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
方式: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
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2月27日09时00分前递交到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
竞争性磋商地点: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需先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
七、如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酒泉经开园区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园)风光大厦5楼511
联 系 人:徐欢
联系电话:0937-5985983
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6号兰州中心第45幢1单元2415室、2419室
联 系 人:崔丹
联系电话:19259474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