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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省公司本部六楼复印室办公室及云中台复合机(打印复印)租赁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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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6年省公司本部六楼复印室办公室及云中台复合机(打印复印)租赁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
| 所属地区: |
青海 |
发布时间: |
2026-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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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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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省公司本部六楼复印室办公室及云中台复合机(复印)租赁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2-12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2026年省公司本部六楼复印室办公室及云中台复合机(复印)租赁采购项目(标段编号:QHBBFA202602060007),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6年省公司本部六楼复印室办公室及云中台复合机(复印)租赁采购项目。本项目预估规模73019.00 元人民币(不含税),采取公开询比的方式进行选择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次项目预估规模73019.00元人民币(不含税),税率13%。
(1)采购内容:主要租赁1台高速黑白复合机、2台彩色复合机。为省公司提供高性能办公设备的采购租赁服务。
(2)服务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汇路29号。
(3)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4)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测。
(5)标包划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家成交供应商。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询比文件要求。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6年省公司本部六楼复印室办公室及云中台复合机(复印)租赁采购项目
-
-
青海省西宁市金汇路29号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份额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为73019.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代理商须承诺提供的响应产品为原厂正品。须提供《原厂正品》承诺函。
2.1.5 税务要求:响应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须提供已开具的发票或能开具发票的证明材料)。
(1)本次询比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业绩要求:响应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起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之日)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办公设备销售或租赁项目)。
注:①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时间以合同为准;
②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扫描件,时间以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发票为准(如同时提供对应订单和发票的,时间以发票为准)。
③同类项目办公设备定义:是指可独立使用、能够多次重复长期使用,用于日常办公文书处理、信息运算、文印输出、会议沟通、行政财务辅助工作,具备独立电子或机械功能的设备,不包含一次性耗材、零部件、办公家具及生产专用设备。
2.4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25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2日09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汇路29号
地 址:
青海西宁城东区金桥路36号科技孵化器大厦13层1313室
邮 编:
/
邮 编:
810000
联 系 人:
司经理
联 系 人:
马玉娟、谷雅娟、王婷
电 话:
18997470269
电 话:
17730936305、18797148767、1891914945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8997148257@
网 址:
/
网 址: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
3110530034550036446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12日
询比标包文件
2026年省公司本部六楼复印室办公室及云中台复合机(复印)租赁采购项目
本询比项目为2026年省公司本部六楼复印室办公室及云中台复合机(复印)租赁采购项目(标段编号:QHBBFA202602060007),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6年省公司本部六楼复印室办公室及云中台复合机(复印)租赁采购项目。本项目预估规模73019.00 元人民币(不含税),采取公开询比的方式进行选择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次项目预估规模73019.00元人民币(不含税),税率13%。
(1)采购内容:主要租赁1台高速黑白复合机、2台彩色复合机。为省公司提供高性能办公设备的采购租赁服务。
(2)服务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汇路29号。
(3)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4)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测。
(5)标包划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家成交供应商。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询比文件要求。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6年省公司本部六楼复印室办公室及云中台复合机(复印)租赁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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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金汇路29号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份额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为73019.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代理商须承诺提供的响应产品为原厂正品。须提供《原厂正品》承诺函。
2.1.5 税务要求:响应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须提供已开具的发票或能开具发票的证明材料)。
(1)本次询比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业绩要求:响应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起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之日)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办公设备销售或租赁项目)。
注:①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时间以合同为准;
②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扫描件,时间以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发票为准(如同时提供对应订单和发票的,时间以发票为准)。
③同类项目办公设备定义:是指可独立使用、能够多次重复长期使用,用于日常办公文书处理、信息运算、文印输出、会议沟通、行政财务辅助工作,具备独立电子或机械功能的设备,不包含一次性耗材、零部件、办公家具及生产专用设备。
2.4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25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2日09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汇路29号
地 址:
青海西宁城东区金桥路36号科技孵化器大厦13层1313室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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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810000
联 系 人:
司经理
联 系 人:
马玉娟、谷雅娟、王婷
电 话:
18997470269
电 话:
17730936305、18797148767、18919149451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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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18997148257@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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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
3110530034550036446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12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2-12 15: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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