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四川省特征核素在线监测系统专用配套模块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四川省特征核素在线监测系统专用配套模块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5-07-03
详细内容: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我单位就 特征核素在线监测系统专用配套模块 物项进行采购,现 特征核素在线监测系统专用配套模块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特征核素在线监测系统专用配套模块1.2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合同签订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夹江基地。1.3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经确定。1.5 采购项目概况:提供特征核素在线监测系统专用配套模块,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1.6 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1家成交人。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提供满足附件《特征核素在线监测系统专用配套模块采购技术规格书》中要求的特征核素在线监测系统专用配套模块;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2.2相关要求:序号物项名称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期交货地点1探测器效率校准单元1 套满足附件《特征核素在线监测系统专用配套模块采购技术规格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交货四川夹江县2屏蔽铅室1 套3温湿度控制单元1 套4流程控制单元1 套5UPS 电源1 套6数据处理系统硬件1 套7控制分析软件1 套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ISO或GJB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其它已集成GJB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认证范围与本次采购相关)。注:质量体系证书处于申请办理、过期复审等阶段,须提供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出具的审查通过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近3年净利润至少1年不亏损,且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4)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与本次采购类似的辐射测量相关装置的非标设备产品供货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或供货清单)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5)人员要求:  /  。(6)其它要求:本次采购  不接受 代理商。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财务处于被接管、冻结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黑名单或灰名单中且处于有效期内:■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4.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7日(北京时间),登陆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注册操作咨询电话021-61592300)注册并完成“我要报名”,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人人登录后点击“”,选择要参与的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见平台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注册操作咨询电话021-61592300)。4.2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4.3 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我要报名”将无法购买文件。5.应答文件的递交5.1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及线下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5.2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7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递交应答文件地点为 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瑞鑫时代大厦A座3002号 。5.3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上传平台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5.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现场递交应答文件的,请将密封完好的应答文件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邮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瑞鑫时代大厦A座3002号 ,收件人:向昆 13066052659 。供应商自行承担因邮寄产生的未按时送达、应答文件破损或遗失等风险。6.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6.1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不公开 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6.2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同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不能参与现场谈判的,可以采用电话、视频等线上会议的形式进行谈判。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  平台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单位和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8.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顺大道一段328号联系人:罗老师电话:85906259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瑞鑫时代大厦A座3002号 联系人:向昆 电话: 13066052659 电子邮件:xiangkun@cnsc-sh.com; 采购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电话:021-61592133(不接受采购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电子邮件:cnscjjjd@cnsc-sh.com 9.其他说明9.1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9.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9.3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对供应商参与项目过程中的联系人信息、MAC地址、硬件特征码会进行记录。同一采购包/标段中,若不同供应商以上任意一条信息记录存在异常一致,则视为围标串标,平台将自动禁用涉事供应商参与平台项目的权限。 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2日
招标历史
历史招标
山西省代县行政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四川省西南交通大学系统虚拟化平台购置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山东省高密市党政机关网站等重要信息系统测评整改服务机构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新疆年起重机维修维护业务打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涉密检察专线网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磋商邀请函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黑龙江省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房建及相关工程(佳木斯站标段)施工总价承包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办公楼楼顶修缮工程采购项目招标通知成交通知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北省邢台市市政维护处年市政道路热再生维修项目预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四川 四川省广元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异地搬迁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采购招标通知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南枣林镇财政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招标大模型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