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42(百分比)股权投资项目法律尽调专项服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42(百分比)股权投资项目法律尽调专项服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5-06-25
详细内容:
关于收购某公司42(百分比)股权投资项目法律尽调专项服务谈判采购公告中核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某公司42(百分比)股权投资项目法律尽调专项服务项目已由公司批准执行,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简介1、项目名称:关于收购某公司42(百分比)股权投资项目法律尽调专项服务2、采购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3、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5、采购项目概况: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6、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成交供应商,份额100%。   二、采购内容:(1)关于收购某公司42(百分比)股权投资项目法律尽调专项服务    (2)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各方各自完成权利、义务时或触发终止条件时终止。    (3)服务地点:北京市、采购方其他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证书,必须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投标人须在中核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版次3)中。(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5月起至应答截止日至少具有一项企业收并购或投资相关服务成功业绩(所提供的合同需包含合同、标的物页、签字盖章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或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可提供上述年份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5)信誉要求:近年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中国境内企业提供信用中国企业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或企业信用报告)。(6)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硬件特征码、Mac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实施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硬件特征码、Mac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实施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实施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实施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对于无法提供直接证明的情形,应答单位可出具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其他:不利于本采购活动履行的情况。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四、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1、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采购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开户单位: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款账号:0200003309004742978应答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文件费”。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06月25日09:00—2025年06月30日16:00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文件款汇款回执单,报名文件经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采购公告附件下载路径:网站-非招标信息-采购公告公示(更多-搜索本项目-最下方附件下载)。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1)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2)购买采购文件的厂家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五、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及线下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1号院4层会议室。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2日09:30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以及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均将予以拒收。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分别开启各应答供应商的文件。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八、联系方式招标人:中核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2号怡和阳光大厦B座4楼联系人:陈春晖电话:13522765329电子邮件:chenchunhui@cnuc.cn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1号院8层邮    编: / 联 系 人: 袁鹏/张莉杰电    话: 010-68118169、010-68116870(13693348164、13521202983)传    真: /电子邮件: gkzb804285328@163.com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袁鹏电话:010-68116870电子邮件:gkzb68197276@163.com若紧急情况无法联系到本项目联系人,可选择以下备用咨询联系方式:备用咨询电话:010-68116923咨询邮箱:gkzbfwrx@163.com九、其他说明9.1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9.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十、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无                 采购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需求单位:中核资源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6月
招标历史
历史中标
河北 永清县养马庄乡养马庄小学附属幼儿园等个幼儿园工程—永清县石各庄小学附属幼儿园工程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福建气象信息综合风险处理系统(.)建设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河北省泊头市中学教育基地附属道路工程三标段施工招标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重庆 巫山县神女庙遗址保护工程(二期)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湖南省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企业信息化系统设计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江苏省民治路屋顶应急抢修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云南省2016年红河州个旧卡房镇优质玉米基地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第十采油厂元城作业区元54井区部新建保障点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海南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小儿无创呼吸机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招标大模型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