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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此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拍卖公告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6月26日10时至2025年6月27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车牌号为渝DNT735红旗牌小型普通客车评估价:92000元,起拍价:64400元,保证金:6440元,增价幅度: 500元(以及其整倍数)。本次拍卖标的物车牌号为渝DNT735,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为LFB1F0389M2L00415,功率为185kw,车身颜色为黑色,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出厂日期2021年01月05日,登记日期2021年02月02日,燃料种类为汽油,核定载客人数为7人,(以上数据仅供参考,最终以机动车登记证书载明数据为准)。表显里程约为不详(此数据仅供参考),无钥匙,车身维护保养较差。车辆年检证明不详,车辆行驶证、购置税证书、车船税证明、交强险未提供。标的物车辆未进行启动检查,更多车辆信息请查看机动车询价报告和到现场查看车辆。特别:(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等),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非车辆专业人员,车辆的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务必现场查看,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质量问题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已知和未知质量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2)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拖车费、停车费、叉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滞纳金、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补办行驶证、购置本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时为准),买受人自行了解办理保险相关事宜。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无钥匙涉及的配钥匙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拍卖车辆停放在酉阳县鑫宪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潭镇渤海小学对面),据申请人自述停车欠费:入库时间2024年7月1日,25元一天,计算至移交买受人之日。拖车费:1800元,叉车费:300元,具体以实际为准;存放地现场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3628325940。本次拍卖车辆违章、罚款实际情况以竞买人自行到交巡警部门现场核查为准,车辆违章罚款、扣分等由买受人自行处理。(3)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与视频仅做参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本次拍卖车辆未进行启动检查,请各竞买人注意,车辆车况一般,意向竞买人需自行前往现场查看车辆现状,法院及拍卖公司不承担对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质量问题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已知和未知的质量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4)标的物拍卖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车辆,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各地车管所办理过户的要求,法院办理解封并提供相应文书,买受人自行办理解押、过户等手续,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质量问题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特别提醒:本次拍卖以网络询价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并未对拍卖标的进行司法评估,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考察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凯桥云易网络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卖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联系电话:4000919978、13627612277或登录www.epai321.com查询了解。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五、特别提醒:1、竞买前就不明之处咨询拍卖法院,成交后不负责未列明之瑕疵。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负责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搬运、拆卸、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3、对于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重庆凯桥云易网络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卖方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凭相关票据到法院报销。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需要联合购买者,请于拍卖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城郊分理处,账号: 4202 0101 2001 0003 111116829)成交后买受人未在公告明确的尾款缴纳期限内缴清尾款的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责任自负。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二、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次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并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十六、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重庆凯桥云易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0919978 1362761227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23-75315846法院监督电话:023-75557020联系地址: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桃花源街道南路256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3-63088881转1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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