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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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公安局三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扩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0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YZZBAK-2025-026
项目名称:平利县公安局三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扩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63,470.4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三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扩建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63,470.4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63,470.4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警察业务用房施工
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63,470.49
1,263,470.4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三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扩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4)《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1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三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扩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时间: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时间:2025年06月20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磋商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4009980000;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名称:平利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222号
易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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