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瑞启铭文化旅游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西秀区****年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于****年**月**日**时**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在公示期间, 安顺市西秀区交通运输局(监督部门)接到投标人投诉。投诉内容: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隆瑞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总工:刘刚)不符合招标文件“附录*: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无在岗项目要求的规定。经监督部门查实投诉情况属实,监督部门依法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隆瑞建设有限公司中标资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招标人决定重新组织招标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结果公示至****年**月**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西秀区交通运输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招标人:安顺瑞启铭文化旅游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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