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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25年黄桷渡水厂海新街59号3单元1-1附8号门面招租(第二次)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重庆2025年黄桷渡水厂海新街59号3单元1-1附8号门面招租(第二次)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重庆
发布时间:
2025-05-26
详细内容:


2025年黄桷渡水厂海新街59号3单元1-1附8号门面招租公告(第二次)

一、招租标的

1,房屋坐落:南岸海棠溪街道海新街59号3单元1-1附8号门面(以下简称“该房屋”)。

2,该房屋建筑面积:20平方米。

3,招租时间:租赁期为24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招租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仅作为 店面 使用,但不能用于餐饮、麻将馆等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的经营范围,也不能把店面作为违法用途,否则招租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人签订合同后,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否则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承租人需改变使用用途,应征得招租方同意,并获得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涉及到房屋间隔、结构、水电等管线移位等装修方案,必须经招租方同意并将装修方案设计图纸提交一份供招租方备案。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该出租房屋。

三、招租方式

此次招租采用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ebidding/login)上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招租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承租人需阅知招租方案及拟签订的《租赁合同》样本,并认可招租房屋的全部状况和承租条件,自愿承租该房屋。

四、(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以下资料,否则予以废标,中标结果向后顺延。)1,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扫描件;2,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在“警快办”app或者搜索“警快办”公众号下载);3,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执行人名单的截图;或企业法人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g.cn/)中未发生老赖等违法行为的截图。五、招租方案的获取

本房屋招标的承租人可于2025 年5月27日10:00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ebidding/login)上报名,以及答疑、补遗等租赁报价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各承租人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ebidding/login)发布的招租方案及相关修改内容。

此房屋招租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报价。承租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ebidding/login)上报名,并进行报价。五、投标档的递交

1,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 5月27日10:00。(北京时间)

2,报名截止时间:2025 年 5月30日10:00。(北京时间)

3,报价时间:2025年5月30日10:00分至2025年6月9日10:00。(北京时间)。

六、租金底价:

此次招租底价:南岸海棠溪街道海新街59号3单元1-1附8号门面,面积是20平方米,首年每月最低租赁价格为1520元。房屋租金按年递增,次年月租金在上一年度月租金基础上上涨1%,即1535.2元。2年招租底价:小写:36662.4元。(大写:叁万陆仟陆佰陆拾贰元肆角)



七、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最高投标价法,投标人的报价,按2年租金总金额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报价时间先后原则排序。在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后,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本招租方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需提供的投标人资料,无法提供完整资料或提供资料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则予以废标,中标结果向后顺延。

注:报价金额按2年租金总金额进行计算。



八、租赁注意事项

1、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费用、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及经营税费等一切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拖欠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使用押金进行垫付;甲方使用押金进行垫付后,乙方应当在【15 】日内向甲方补足房屋租赁押金,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本次招租房产的租赁期为24个月,自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租赁期间,招租人因政策性原因,如:公司经营需要、房屋被政府收购、征收、征用或纳入拆迁范围等,租赁期限立即终止,招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按照实际租赁时间对租金进行结算,甲方无息退还剩余租期的房屋租赁押金,合同自然终止。

因承租人自身经营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或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清退房屋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租人应向甲方支付首年租金【5】%的违约金,同时房屋租赁押金不予退还,双方按照实际租赁时间(按月份)对租金进行结算,甲方无息退还剩余租期的房屋租金。

3、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也不得通过联营合营、作价入股、作价出资等方式变相转移房屋使用权。租赁期内承租人存在上述行为的,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不退还房屋押金。

4、房屋租赁保证金(押金)为首年三个月租金,于正式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付,租赁届满时退还。

5、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按季支付。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支付首期租金;下一期租金在上一期租赁期间届满前【15 】日内支付。

6、本招租方案未尽注意事项,另见拟签订的《租赁合同》。

7、意向方须自行向招租方了解情况,实际面积等情况以现场为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黄桷渡水厂

招标人地址: 黄桷渡100号

联 系 人: 康老师

电 话:62800201







十、租赁合同模板(此合同模板条款也为招租方案规定条款)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黄桷渡水厂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500000202801914L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南岸海棠溪街道海新街59号3单元1-1附8号门面 (以下简称“该房屋”)。

(二)该房屋权属证明: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三)该房屋建筑面积: 8号门面面积是20平方米。

(四)该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用途: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二、租赁期限及用途

(一)该房屋租赁期限共 24 个月,自 2025 年 月 日至 2027 年 月 日止。(具体起租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租赁期满,乙方应在【30 】日内与甲方进行清退交接,退还租赁房屋。

(三)乙方承诺租赁房屋用途为: 店铺 ,但不能用于餐饮、麻将馆等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的经营范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该房屋首年租金为: 元/月(大写: 元整 ),首年租金共计: 元(大写: 元整 )。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房屋租金按年递增,次年月租金在上一年度月租金基础上上调 %,次年租金为: 元/月(大写: 元整 ),

(三)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按季支付。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下一期租金在上一期租赁期间届满前【15 】日内支付。

四、押金及其他费用的约定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为【3 】个月房屋首年月租金,共计 元(大写: 元整 )。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租赁期间内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在租赁期届满后【15 】日内无息退还房屋租赁押金。

(二)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费用、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拖欠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使用押金进行垫付;甲方使用押金进行垫付后,乙方应当在【15 】日内向甲方补足房屋租赁押金,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租赁期间,因乙方自身经营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或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清退房屋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首年租金【5】%的违约金,同时房屋租赁押金不予退还,双方按照实际租赁时间(按月份)对租金进行结算,甲方无息退还剩余租期的房屋租金。

(四)租赁期内,因该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承担。

五、关于房屋转租的约定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也不得通过联营合营、作价入股、作价出资等方式变相转移房屋使用权。租赁期内乙方存在上述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关于乙方承租资格的约定

乙方将租赁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资质,同时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乙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七、关于甲方交房的约定

(一)甲方应于 2025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移交表》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甲方延迟交房的,租赁期顺延;甲方延迟交房超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房屋租赁押金。

八、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确保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或管理权,有权对房屋进行出租。

2.甲方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租赁房屋租金和押金。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房屋的使用,有权要求乙方对房屋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四条明确的有关费用。

2.乙方在租赁期内拥有该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权。

3.乙方应遵守租赁房屋物业公约、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在租赁期间代为履行业主职责。

4.如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5.甲方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该房屋进行修缮或处理突发事件采取避险措施时,乙方应积极配合。

6.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7.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8.本合同终止后(包含但不限于租赁期限届满、单方解除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等)3日内,乙方应当搬离租赁房屋并撤除自有设备和物品。乙方未撤除自有设备和物品的,视为乙方放弃该设备和物品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处理该设备和物品;若甲方处置、处理该设备和物品产生费用的,甲方有权在房屋租赁押金中扣除该笔费用。

九、房屋装修

(一)乙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乙方在装饰装修该房屋前,需将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向甲方申报,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如涉及改变房屋结构、原有消防布局等装修,乙方则须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报批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乙方方可实施装修。

(二)乙方所有装饰装修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遵守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三)乙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增添设施、中央空调和消防设施改造等所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房屋装修过程中导致租赁房屋主体机构及电梯、消防设施、配电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租赁期届满后,乙方负责拆除装修装饰并将租赁房屋恢复原貌;若乙方未恢复原貌,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恢复原貌,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押金中扣除,超过押金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不拆除装修装饰。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押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欠付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从第31日起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欠付金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与甲方进行清退交接,退还租赁房屋。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关于房屋转租的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首年租金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房屋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三)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首年租金【5】%的违约金,同时房屋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其于本合同及合同文件中所作的陈述、保证和承诺等),均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对每一个违约事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完全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五)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从房屋租赁押金中直接扣除,超出押金的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

(六)如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直接损失和(或)间接损失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或补偿、甲方为维护权益而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甲方履行合同可取得的利益、调查取证费用等。

十一、其他约定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的状态,并承担乙方正常使用下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或故障的修复义务;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二)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绝赔偿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但未核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还给甲方,乙方应当保证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结清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五)甲方保证已如实介绍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出租该房屋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乙方保证已对上述房地产作充分了解,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租赁该房屋。

(六)租赁期间,因房屋被政府收购、征收、征用或纳入拆迁范围等,租赁期限立即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按照实际租赁时间对租金进行结算,甲方无息退还剩余租期的房屋租赁押金。

(七)本房屋租赁适用国有资产交易监督有关规定,原则上应通过公开竞租确定承租人,乙方知悉此情况并遵守有关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申请继续租赁的,应在公开招租时参与竞租;乙方未参与竞租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变更本合同。

(二)乙方应当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房屋租赁押金,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

1.乙方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甲方满意的履约担保;

2.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3.乙方擅自将该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4.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6.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本合同项下房屋所在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如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双方发生争议,甲方通过诉讼、调解、非诉等方式向乙方主张权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拍卖费、执行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四、补充约定

/

十五、通知

(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各类告知书、通知书、工作联系单、协议文件、诉讼法律文书等都必须按照合同尾部所列联系方式,以书面信函方式进行,并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收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果因接收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收方拒收书面信函、接收方地址不存在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二)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而发生诉讼的,合同尾部所列地址适用于法院对诉讼文书的送达。

(三)本合同尾部联系信息发生任何变更的,变更方应至少在变更前【5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按照原联系方式发送通知的,视为已送达给接收方。因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未及时通知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六、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乙方为自然人的,由乙方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捺印)且乙方向甲方交纳房屋租赁押金后生效。

(三)本合同附件《房屋移交表》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招租方: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黄桷渡水厂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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