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投任丘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任丘市自来水厂区光伏发电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建投任丘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任丘市自来水厂区光伏发电项目已由
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任发改投资备字[2024]216号文备案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建投任丘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建投任丘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河北建投任丘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任丘市自来水厂区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位于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自来水公司厂区屋顶。利用自来水厂内的屋顶、清水池、车棚等进行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彩钢板屋面敷设方式采用随坡敷设,混凝土屋面敷设方式采用10°倾角敷设,水池顶以及车棚采用2度倾角。光伏组件采用610Wp组件,共安装组件3276块,总容量约为1998.36k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接入模式。拟采用380V电压等级接入厂用电配电装置的并网方案,共设置6个光伏发电单元,设并网点6个,380V并网的接入厂区临近光伏单元的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低压母线侧。本项目拟采用以下方案:
(1)组件采用单晶双面N型610电池组件,单片峰值功率610Wp及以上;
(2)组件采用固定支架安装,详见技术规范书;
(3)逆变器采用组串式逆变器,详见技术规范书;
(4)光伏发电监控系统监控的对象包括光伏阵列组件、组串式逆变器及并网设备等,系统可实现项目的全功能自动化管理,电站与调度端的遥测、遥信等功能;
(5)厂区南侧新建车棚采用93个光伏组件,约86平米,主体结构采用Q235B、Q355B钢材,均应采用热浸镀锌防锈处理,镀锌层平均厚度不应小于65μm;车棚为钢结构结构形式。斜梁通过连接板与钢结构立柱连接,钢结构立柱与基础预埋板焊接。
(6)电缆选用C类阻燃电缆。地面光伏组件至逆变器电缆采用光伏专用铜芯电缆,逆变器出线至并网柜采用铝合金电缆,并网柜及箱变至接入点采用铜芯电缆或母排。
2.1.2
建设地点: 任丘市自来水公司厂区屋顶。
2.2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3
总工期:合同签订后100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及正式投产,竣工验收、性能试验等所有相关工作。
2.4
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5
招标范围:项目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安装屋顶、厂区南侧新建车棚、清水池荷校验及加固(须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荷载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接入厂用电系统方案及评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在确保系统满足各项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正式投产,竣工验收、性能试验等所有相关工作,所有系统工作按期正式投运。
(1)包括但不限于与设计有关的所有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与原厂用电系统的接口设计;
(2)项目所需设备采购、运输、安装;
(3)包括光伏组件在内的设备监造;
(4)实施工程的安装工作及所涉及的土建工作;
(5)调试、试运行、消缺;
(6)项目性能实验、配合发包人考核验收;
(7)技术和售后服务;
(8)任丘市自来水公司、沧州电力公司、任丘电力公司相关协调以及其他必要的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A)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B)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C)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两个2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以上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项目情况表,能够体现满足上述要求的各项信息)
3.4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单位应为投标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清晰扫描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应能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查询到且有效,纸质证书使用须符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要求,签字完整)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
(3)项目专职安全管理员:投标人拟派项目专职安全管理员应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本)。
(4)从事电气安装、调试人员需持有电工作业证。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家数不能超过2家。其中一家为设计资质、另一家为施工资质。联合体双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有明确分工、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的资质和业绩均可作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3.6信誉要求”
3.8
其他要求:
3.8.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按其相应规定办理注册等相关流程。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咨询电话:0311-66635531。
3.8.2
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平台系统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时起,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8.3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有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6
月
6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建投商务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建投任丘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任丘市工业东道69号
联
系 人:张瑞恒
电
话:0317-2685280/15612790706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中关村资本大厦903室
联系人:马倩倩、郭腾宇、李杰、李晓帅、曾巍、庞淼
电 话:0311-89246112
电子邮件:
guotengyu@cntcit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