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新邵县潭府乡南冲院至筷子场公路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邵阳市北塔区状元洲街道资江北路状元府邸和府8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 5月 26 日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新邵县潭府乡南冲院至筷子场公路工程2、委托代理编号: HNZH-2025-223、预算金额:人民币129891.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22300.00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公路工程)6、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7、工期:(自开工之日起)为2个月。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采购需求: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预算金额(人民币)最高限价(人民币)1新邵县潭府乡南冲院至筷子场公路工程新邵县潭府乡南冲院至筷子场公路工程详见磋商文件1项129891.00元122300.00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项目;安全员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响应供应商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公路工程施工员、公路工程质量员、安全员)须在资格审查文件和响应文件中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证明(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及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提供的查询网址及密码必须要能够查询到,否则视为无社保。(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响应: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 5月 13 日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湖南中辉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市北塔区状元洲街道资江北路状元府邸和府8楼)3、方式:请供应商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特定资格条件复印件、个人身份证证明材料获取磋商文件。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 5月 26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湖南中辉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市北塔区状元洲街道资江北路状元府邸和府8楼)五、开启1、时间:2025年 5月 26 日 14时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湖南中辉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市北塔区状元洲街道资江北路状元府邸和府8楼)磋商注意: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现场磋商,供应商代表应执身份证原件在磋商地点现场参加磋商活动,否则响应无效。六、公告期限1、本公告在/和湖南中辉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hnzhxmzx.com/home)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公告,公告内容以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七、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1)名 称: 新邵县潭府乡人民政府(2)地 址: 新邵县潭府乡水口村(3)联系人: 何先生(4)电 话: 153673950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 称: 湖南中辉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地 址: 邵阳市北塔区状元洲街道资江北路状元府邸和府8楼(3)联系人: 夏梓萁 朱凤阳(4)电 话: 0739-2351555 18890188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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