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电缆附件框架协议采购招标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电缆附件框架协议采购招标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5-05-06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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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电缆附件框架协议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4-1-520)
1. 招标条件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电缆附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电缆附件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以各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2.2 规模:本次框架协议采购范围为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集团公司所属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基建类、生产类项目所需的电缆附件。
2.3 建设工期:以各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次框架协议分3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项目名称
本期框架起止时间
备注
1
电缆附件(35kv及以下)
自发布之日起一年
2
电缆熔接中间接头(35kV及以下)
3
电缆附件(66kV-220kV)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专项资格条件-标段1 电缆附件(35kv及以下)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电压等级35kV,截面不小于630mm²的电缆附件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3.2.2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000只35kV及以下电缆附件供货业绩,其中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业绩不少于10项,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项目名称、供货范围、签订日期、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扫描件),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注: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代理商:国产品牌不接受代理商;进口品牌接受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品牌方针对本项目或本产品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否则该单位响应将被拒绝,代理商仅能代理一个品牌的产品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
专项资格条件-标段2 熔接中间接头(35kV及以下)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电压等级35kV熔接中间接头型式试验报告;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00只35kV及以下熔接中间接头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项目名称、供货范围、签订日期、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扫描件),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专项资格条件-标段3 电缆附件(66kV-220kV)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电压等级220kV,截面不小于1400mm²的电缆附件型式试验报告;
3.2.2 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000只66kV及以上电缆附件的供货业绩,其中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业绩不少于5项,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项目名称、供货范围、签订日期、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扫描件),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30日9:00起至2025年05月12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15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6月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010-58681929/18010209235
电子邮件:jf_fan@chn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石女士
电 话:400-010-1086转8110
(平台及工具操作问题请联系400-010-1086转人工客服)
电子邮件:ya_shi@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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