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石化公司加氢催化剂再生、重生、还原及代保管服务
抚顺石化公司加氢催化剂再生、重生、还原及代保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SSH-FW-SX-2025-049
1. 招标条件
抚顺石化公司抚顺石化公司加氢催化剂再生、重生、还原及代保管服务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立项、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一厂、石油二厂、石油三厂加氢2025年检修卸出可再生催化剂进行催化剂再生、重生、还原及代保管服务。
招标范围为:
石油一厂蜡加氢精制Ⅲ催化剂共26.87吨,再生催化剂需要代保管4年;石油二厂汽煤油加氢催化剂共24.32吨,加氢裂化、柴油加氢催化剂246.27吨,再生催化剂需要代保管4年;石油三厂分子筛脱蜡装置除氧催化剂4.2吨;重整装置液相选择性加氢催化剂7吨,再生催化剂需2025年8月30日前回装使用。
标段划分:
标段1:
石油一厂2025年固定床催化剂再生计划表
序号 | 装置名称 | 三剂名称 | 用剂牌号 | 供方来源 | 再生和后续处置 | 再生/重生 数量(t) |
1 | 蜡加氢精制Ⅲ | 加氢催化剂 | FV-10 | 抚顺石化催化剂 | 再生后备用, 代储存 | 26.87 |
石油二厂2025年固定床催化剂再生计划表
序号 | 装置名称 | 三剂名称 | 用剂牌号 | 供方来源 | 再生和后续处置 | 再生/重生数量(t) |
1 | 66万汽油加氢 | 主催化剂 | FH-40C | 抚顺石化催化剂厂 | 再生后备用, 代储存 | 18.45 |
2 | 加氢裂化 | 催化剂 (R-101) | HC-140LT | 抚顺石化催化剂厂 | 再生后备用, 代储存 | 119.54 |
石油三厂2025年固定床催化剂再生计划表
序号 | 装置名称 | 三剂名称 | 用剂牌号 | 供方来源 | 再生和后续处置 | 再生/重生 数量(t) |
1 | 12万吨/年 分子筛脱蜡 | 除氧催化剂 | / | 中石化 金陵石化 | 2025年8月30日前,再生后回装 | 4.2 |
共计:169.06吨
标段2:
石油二厂2025年固定床催化剂再生、重生、还原计划表
序号 | 装置名称 | 三剂名称 | 用剂牌号 | 供方来源 | 再生和后续处置 | 再生/重生数量(t) |
1 | 17万煤油加氢 | 催化剂 | FHUDS-6 | 抚顺石化催化剂厂 | 再生、重生后备用, 代储存 | 5.87 |
加氢裂化 | 催化剂 (R-101/102) | HYT-6219 | 抚顺石化催化剂厂 | 再生、重生后备用, 代储存 | 84.23 |
| 180万柴油加氢 | 催化剂(R-101) | FHUDS-8 | 抚顺石化催化剂厂 | 再生、重生后备用, 代储存 | 42.5 |
石油三厂2025年固定床催化剂再生、重生、还原计划表
1
重整装置
序号 | 装置名称 | 三剂名称 | 用剂牌号 | 供方来源 | 再生和后续处置 | 再生/重生 数量(t) |
60万吨/年 | 液相选择性 加氢催化剂 | HDO-18 | 北京三聚 | 2025年8月30日前,再生、还原后回装 | 7 |
共计:139.6吨
特别:投标方需具有催化剂专利商器外再生的许可(推荐书或授权书或协议;石油二厂HC-140LT、HYT-6219和石油三厂除氧催化剂不需要提供授权证明),以上再生数量为框架招标,部分催化剂可能存在不具备再生、重生条件,待卸出后根据分析结果再确定是否再生、重生,存在不需要再生、重生直接按废催化剂处理的可能,请投标方在参与投标时对可能无法实施的风险予以慎重考虑。
催化剂技术商联系人信息:
抚顺石化催化剂厂,联系人雷天宇:18940366333;
美国UOP公司,联系人郭兆勇:13801278901;
兰州化工研究中心(GARDES系列剂),联系人吕龙刚:17789608626
北京三聚,联系人张彦辉:13321115960;
中石化金陵石化,联系人顾文忠:13815436432;
中石化大连石化,联系人梁相程13941387796。
标段划分:只需再生的催化剂为一标段,需要再生、重生、还原的催化剂为二标段,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2.2 服务地点: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一厂、石油二厂 、石油三厂。
2.3 服务期: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催化剂再生、重生、还原时间根据装置实际生产情况确定,其中石油一厂、石油二厂再生催化剂需要含代保管4年,实际代保管时间按生产需要另行约定;石油三厂再生催化剂需2025年8月30日前回装使用。
2.4服务标准:催化剂再生、重生、还原满足《再生、重生、还原技术要求》及相关验收标准。
2.5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FSSH-FW-SX-2025-049的招标文件。
2.6商务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2.7最高限价:普通剂再生单价不超过0.8万元/吨,普通剂再生、重生单价不超过费2.04万元/吨,贵金属剂再生单价不超过3万元/吨,贵金属剂再生、还原单价不超过6.45万元/吨。(含税、催化剂自提的运费、装卸费,包装费、代保管费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要持有催化剂专利商器外再生的许可,石油二厂HC-140LT、HYT-6219和石油三厂除氧催化剂不需要提供授权;
(提供推荐书或授权书或协议)
(2)投标人需要持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类别必须包括HW50类石油产品加氢精制、加氢裂化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
(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且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如投标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与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道路运输协议(合同),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且协议(合同)有效期应满足再生服务时间要求。驾驶员具有危险货物运输驾驶资质,押运员具有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资质。
(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3.3业绩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有1套200万吨/年以上加氢裂化装置催化剂再生业绩。用户业绩证明(至少包括:再生催化剂名称和规格型号,涉及装置名称、规模、再生时间、用户联系方式、发票、合同,必须包含以上内容方为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有1套200万吨/年以上加氢裂化装置催化剂再生、重生业绩。用户业绩证明(至少包括:再生催化剂名称和规格型号,涉及装置名称、规模、再生时间、用户联系方式、发票、合同,必须包含以上内容方为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⑤列入抚顺石化公司“黑名单”的服务商不具有投标资格;评标现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截图进行查询核实,如核实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6其他要求:
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以天眼查信息查询为准)。
3.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04 17:00:00至2025-05-10 23:59:59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或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用已注册账号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本项目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首次参与投标用户须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投标人须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参与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办理方法相关信息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通知通告-操作指南。
4.4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内)的模式,目前系统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
(提醒:支付前请先安装昆仑银行支付控件,进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中下载。)
4.5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公司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6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 支付成功后,购买状态变为已付款,潜在投标人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8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致电平台服务热线,见第十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05-19 13:1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按标段支付投标保证金一标段2万元;二标段4万元(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汇款信息见第九条。
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保证金专户后,还须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本项目主控台,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完成后,购买状态变为已付款,方为递交成功。
(提醒:如投标人是首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至少提前5日向昆仑银行保证金专户汇款并成功递交保证金,以免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无法汇款和递交,如出现以上问题,请致电平台服务热线,见第十条。)
(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六、开标
开标时间: 2025-05-19 13:1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开标。
开标方式: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上开标
七、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龙腾街1号 邮政编码:113004
招标机构: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6号
联系人:高先生邮政编码:113006
电话:024-52990898 电子邮件:gaojunf@petrochina.com.cn
异议受理联系人:孙义 电话:024-52990886
八、投标保证金汇款信息: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6069508
九、系统运维信息: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服务热线:4008800114,根据语音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接入人工座席。
本平台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用户手册》,潜在投标人登录平台后右上角工具中心中下载。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
标书费发票将于开标后按照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信息开具,请确保平台信息准确无误。标书费发票提供顺丰到付邮寄,如需邮寄请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4-52990898)。
附件:抚顺石化公司加氢催化剂再生、重生、还原及代保管服务-技术方案.doc
附件:抚顺石化公司加氢催化剂再生、重生、还原及代保管安全环保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