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江苏省泰州建设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研究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泰州建设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研究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5-04-30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泰州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研究 JSZC-321200-JWPG-C2025-0009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12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0-JWPG-C2025-0009

项目名称:泰州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研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40万元

采购需求:

主要研究内容:1.研究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内涵和特征,分析交通现状条件,评估竞争力水平;2.研判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分析枢纽城市交通需求特征及要求;3.结合区位定位、产业布局以及交通基础等特征,提出泰州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4.围绕枢纽体系布局、通道能力提升等方面,研究提出泰州市创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的重点任务、重大项目;5.从规划、实施、资金等方面提出具体的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研究落地实施;6.围绕泰州南站建设,打造站城融合、产城融合典范,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泰州高铁枢纽经济发展策略及下一步具体发展任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形成《泰州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研究报告》工作大纲; 2.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形成《泰州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研究报告》初步成果; 3.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形成《泰州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研究报告》送审稿; 4.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形成《泰州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研究报告》最终成果并通过评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实行价格扣除。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完全满足合格投标人的所有条件。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权利、义务以及份额比例、工作人员分配和成本分担方案,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有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投标人代表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该代表须为联合体成员之一),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③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委托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书中应对此作出相应的声明。

④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⑥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

⑦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

2.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专业应包含公路,服务范围应包含规划咨询),且供应商名称与该名录中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1.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

方式: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12 14:0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5-12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鼓励采购绿色节能环保产品

商品包装环保要求

2.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潜在投标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登录http://www.ccgp-jiangsu.gov.cn/,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投标人需办理CA锁(原国信CA须更换新CA,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投标客户端工具及投标人操作手册可访问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进行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

3.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CA办理窗口,电话:0523-8156815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中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23-86897512、89182468。

4.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6.如潜在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风险。

7.在评标结束前,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应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澄清答疑、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鼓楼南路303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23-86881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经纬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莲花6号小区A幢8室

联系人:王工、万工

联系电话:0523-86330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万工

电话:0523-86330779

招标历史
历史中标
贵州石阡县城沿河排污口治理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江西省遂川县黄坑乡金田、大沙联村集中供水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山东松涧路金鸡大道+ +段沿线排洪沟工程监理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甘肃省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兰州市民宗委制作《中国清真美食之都&mdash兰州》宣传片制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第二次单一来源公示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浙江省庆元县竹口城区综合景观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江西省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台广播覆盖监测系统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云南省红钢氧压机备件招标采购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山东省临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电视机购置项目废标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山东省博兴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重庆年南岸区数字化城管普查面积重新确权及查漏补缺工程(第二次)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