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新疆2025年南联新疆分公司干果类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5-04-2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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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2025年南联新疆分公司干果类项目进行询比采购。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2025年南联新疆分公司干果类项目。1.2 项目编号:CZ2024014979。1.3 项目类别:货物类。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00000元,现通过询比的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负责向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供应干果类物料,签订2年期框架合同。序号采购内容单位含税单价限价(单位:元,人民币)规格参考品牌1葡萄干千克25.53称重/2和田骏枣袋5.4100克/袋/3若羌灰枣袋5.4100克/袋/4红香妃袋6.39100克/袋/5若羌红枣千克39.28称重/6和田大枣千克39.28称重/7开心果千克78.56称重/8红葡萄干千克24.55称重/9特级精装杏脯肉千克147.3称重/10大杏仁千克63.83称重/11银杏千克50称重/12无核白葡萄干袋28100克/袋/13碧根果千克89称重/14碧根果袋8.9100g/袋/15树上干杏千克45称重/16树上干杏袋4.5100g/袋/17和田红枣袋4.5100克/袋/18无花果袋4.9100g/袋/19纸皮核桃千克30称重/20纸皮核桃袋5.4100g/袋/21野核桃袋3.5100g/袋/22野核桃千克14.73称重/23原味巴旦木千克78称重/24红香妃葡萄干袋4.5100克/袋/25腰果袋7.5100g/袋/26杏脯袋4.5100g/袋/27红玫瑰葡萄干袋4.5100克/袋/28金皇后葡萄干袋4.5100克/袋/29杏仁袋6.5100g/袋/30圣女果干袋3.5100g/袋/31山楂干千克90称重/32香蕉片袋15100g/袋/33杏仁片罐25250g/罐/34杏仁片千克100称重/35枸杞千克68.74称重/36腰果千克73.65称重/37无花果千克49.1称重/38黑葡萄干袋4.41100克/袋/39枸杞袋7.66100克/袋/40开心果袋7.86100g/袋/41巴旦木袋7.86100g/袋/42酸梅袋7.37100g/袋/43松仁袋50250g/袋/44黑桑葚干千克80称重/45黑枸杞千克80称重/46松仁千克200称重/47巴旦木仁千克300称重/48开心果仁千克400称重/49核桃仁千克80称重/50无花果夹核桃千克80称重/51每日坚果袋525g/袋三只松鼠、沃隆、百草味52枣夹核桃千克80称重/53杏夹核桃千克80称重/54小玫瑰花千克80称重/55桂圆肉千克80称重/56洛神花茶千克80称重/57金丝大黄菊花茶千克80称重/58原味松子仁千克80称重/59炭烧腰果袋520g/袋/60野山小核桃仁千克150称重/61夏威夷果袋35100g/袋/62小白杏核袋25100g/袋/63榛子袋30100g/袋/64原味榛子袋18185g/袋/65杏皮千克45称重/66酸梅干千克45称重/67碧根果仁千克200称重/68夏威夷果仁袋45500g/袋(含16-18小包)芥末味、咸蛋黄味、原味/69果蔬泥袋5120g/袋/70干果碎盒55500g/盒(袋)/71混合水果丁盒45500g/盒(袋)/72谷物碎盒45500g/盒(袋)/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3、供应商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报价。有效报价范围:供应商以报价折扣率形式对所投项目进行报价 【供应商的报价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 <报价折扣率≤ 100% 。供应商所报的报价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100~90%)。报价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报价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报价折扣率应当适用于清单内每一种商品。例如,折扣率填90%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商品单价*90%.供应商只能报唯一的折扣率,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率,供应商报价如超过限价且折扣率超出100%的报价将为无效报价。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序号交货内容交货地点交货时间1干果类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南联新疆分公司,如交货地点有变,采购人另行通知。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订购单的要求供货。采购人下单后24小时内完成交货。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采购,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2.2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政府部门备案资料。(注意:须提供资质扫描件并盖公章)。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采购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2.5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2.8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录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2.9 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3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验证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3、询比文件的获取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6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采购。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5、联系方式5.1 采购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南联新疆分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齐先生,0991-38044425.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工,020-861238875.3 系统客服(技术支持)电话:020-86131709或020-86138881或020-86122152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20-86123887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联 系 人:徐工联系电话:020-28227707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阶段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资格预审阶段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采购文件发布阶段(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评审结果公示阶段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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