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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泉市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平泉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平数政招核决字 202501-0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平泉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批准机关名称) 以 平数政图审批字(2025)第0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平泉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发展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平泉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平泉市。
2建设规模:平泉市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建设农村公路12.719公里,路面宽3.5米至12米,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及沥青混凝土路面。
3计划工期: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10月31日,144日历天。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施工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平泉市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29 09:00:00
至 2025-05-08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和(平泉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pq)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5-21 08: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hebeieb.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hebei.gov.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pq)、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冀政务办〔2023〕35号)的通知,本项目推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 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鑫槿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秀敏
联系方式:15903148694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平泉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 0314-6201898
电子邮箱: 75597403@QQ.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平泉市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投标人/供应商50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泉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承德鑫槿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平泉市交通大厦
地址:
平泉市平泉镇城北街1幢5号
邮编:
067500
邮编:
067500
联系人:
刘铁玲
联系人:
李秀敏
电话:
0314-6208683
电话:
0314-623299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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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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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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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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