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高申陇院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 上海申陇院项目售楼部品牌形象展示内容及浮雕墙制作(二次),于2025年4月28日10时00分在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集心路168号7号楼5层会议室开选,经评审小组评选,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 上海典墨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参选不含税报价:172300.00 元); 第二中选候选人: 上海启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参选不含税报价:176600.00 元); 公示期:自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30日下午5时00分截止。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安高梅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尤工,联系电话:13072187688。 二、异议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出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参选人的; 2、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参选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的。
上海安高梅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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