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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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大同市左云县马道头煤业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
1、报价为含13%增值税及其它一切费用的包到价。
2、报价厂商须按要求填写报价产品制造商。填写的报价制造商应为全称。
3、如询所报设备与询单设备规格型号不符(原产品停产或升级换代),则在报价物料描述中注明替代或升级后的规格型号,并上传制造商出具的停产或升级说明,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报价附件必须含有设备分项报价表,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以及该项目相关的响应文件。
二、资质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证明其报价产品为所报制造商的产品的相关资料,并在报价时提供符合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响应文件,满足报名及技术要求,否则将视其为无相关资质,报价无效。
三、售后服务:
1、临时供应商中选后需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
2、质保期为设备投入正式运行后12个月或入库验收后18个月,以先到为准。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货方须免费保修或更换,如果仍无法满足使用方的要求,将取消供货资格、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全部由供货方承担。
四、供货时间规定: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及地点交货。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0.05%交纳违约金,违约期计算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
五、付款方式: 结算数量为甲方实收数量,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资,物资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意接收后,由甲方出具相应的验收证明及收货单,乙方出具该物资合同价格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票据资料文件后进入财务审批流程,完成财务审批流程后从最后一笔挂账之日起一年内分期分批货款结算。如因乙方提供资料不完善,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六、运输方式:包装要便于长途运输及大同当地户外存放的要求,无押金,不返回。
七、交货地点:马道头设备组
八、交货时间:供货数量根据马道头矿生产需求以书面形式发出供货单,接到通知后20天内送货。
九、包装要求:根据货物的外形特点,选择适宜的包装材料,包装尺寸要便于货物的装卸和搬运,严禁性能抵触、互相影响的货物混合包装,包装的容器应与被包装货物体积相适应。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供应商报价上传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格式详见发询附件,要求加盖公司公章)。
十一、中选方案: 2 :1、按项中选 2、原则上整包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3年。
十三、公示二级公司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二级公司监督电话:0352-7894122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大同煤矿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技术条款:
悬挂式多参数检测报警仪主要用于连续监测煤矿井下各工作场 所的温度、甲烷、氧气、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气体浓度。
3.1 电源及充电要求
(1)电池容量≥9Ah,开路电压:≤4.2V;最大输出电流:≤1.2A。
(2)报警仪进行充电时,应有充电指示、充电完成关断及指示 功能。
3.2 基本功能
(1)报警仪采用自然扩散取样方式;
(2)报警仪采用数字显示,并能表示显示值的正负;检测气体 时以百分体积浓度表示测量值;
①当显示甲烷值时,其分辨率应不低于 0.01%CH4;
②当显示一氧化碳值时,应为三位以上(含三位)有效读数,其 分辨率应不低于 1×10-6CO;
③当显示氧气值时,其分辨率应不低于 0.1%O2;
④当显示二氧化碳值时,应具有三位以上(含三位)有效读书, 显示分辨率为 0.01%CO2;
⑤当显示温度时,其分辨率应不低于 0.1℃。
(3)报警仪应具有声光报警功能和自检功能;
(4)在甲烷浓度超过测量范围上限时,报警仪应具有保护载体 催化元件或激光元件的功能,并应使检测报警仪的显示值维持在超限 状态。
3.3 显示稳定性和零点漂移
(1)在(0.00~4.00)%CH4 测量范围内,甲烷浓度恒定时,报警 仪显示值变化量应不超过 0.03%CH4;
(2)在(0~1000)×10-6CO 测量范围内,一氧化碳浓度恒定时, 1h 内报警仪显示值变化量不超过 4×10-6CO;
(3)在(0.0~25.0)%O2 测量范围内,当氧气浓度保持恒定时, 报警仪显示值或输出信号值(换算为氧气浓度值)的变化量应不超过
0.3%O2;
(4)在(0~5.00)%CO2 测量范围内,当二氧化碳浓度保持恒定 时,报警仪显示值或输出信号值(换算为二氧化碳浓度值)的变化量 应不超过 0.04%CO2;
(5)在(0~40.0)℃范围内,当温度保持稳定时,报警仪温度检 测显示值的变化量应不超过 2.5℃。
3.4 响应时间(T90)
(1)甲烷:响应时间应不大于 20s;
(2)一氧化碳:响应时间应不大于 45s;
(3)氧气:响应时间应不大于 35s;
(4)二氧化碳:响应时间应不大于 30s;
(5)温度:响应时间应不大于 10s(水中)。 3.5 报警功能
3.5.1 甲烷:报警仪报警点应能在(0.50~2.50)%CH4 范围内 任意设置,报警显示值与设定值的差值应不超过±0.05%CH4 ;一氧化 碳:报警仪报警点应能在测量范围内任意设置,报警显示值与设定值 的差值不超过±1×10-6CO;氧气:报警仪报警点应能在测量范围内任 意设置,报警显示值与设定值的差值不超过±0.3%O2 ;二氧化碳:报 警仪报警点应能在(0~5.00)%CO2 范围内任意设定,报警值与设定值 的差值应不超过±0.04%CO2。
3.5.2 报警声级强度在距其1m远处应不小于80dB(A),光信 号在黑暗中20m远处应清晰可见。
3.6其他技术要求
(1)数据存储:保存 7 天及以上历史数据,存储频率不大于 10min/条
(2)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4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只允许生产厂商参与报价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QQ:2041 408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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