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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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晋城市泽州县山西晋城兴唐煤业有限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所报价格应含税及其他运杂费。
二、资质要求:
1.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且具备矿车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
2.提供车辆“MA”证书。
三、业绩要求:所供品牌及型号设备需近三年内有类似业绩。
四、售后服务:
1. 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所产生的问题由供货方负责免费保修;质保期满后,供货方为该产品提供终身技术服务,并确保备品、配件及时提供。
2.性能、质量保证(1)产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符合ISO9001:2000的要求,符合GB/T 2885.1-2008 MT/T 387-2007 固定车箱式矿车标准。(2)在不超过额定装载和正常轨道运输过程中不得出现车辆主要受力部件断裂的情况。否则,使用方可根据事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进行索赔。
3. 资料交付提供(1)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证;提供环链及插销MA标志证及安标中心(取证时)出具的拉力检测试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签章、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同批次的材质化验报告及拉力检测试验报告等随机资料。(2)供货方提供矿车总装配图、轮轴装配图、易损件明细表及图纸和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提供外购件合格证书。
4. 售后服务(1)故障问题响应时间48小时内到达现场(2)出现产品质量、技术问题时,重大问题 12小时、一般问题24小时内作出答复,如需到达现场技术服务,时间为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48小时达到现场。
五、供货时间规定: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
六、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并完成挂账手续后,买受人于12个月内分期支付出卖人90 %的合同价款,其余10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经最终验收无质量问题后支付(不计利息)。出卖人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买受人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买受人可选择银行转账或承兑等方式进行支付(买受人不承担利息)。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七、运输方式:运输和装卸时必须严格遵守包装箱上标志的规定以及国家运输标准的有关规定。
八、交货地点:山西省晋城市下村镇车山村兴唐煤业有限公司车山(车寨)煤矿
九、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
十、包装要求:
按照国家或者行业规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压、防潮、防震、防锈,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十一、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出卖人提供的产品能满足使用条件,达到技术参数要求。
十二、中选方案:整包中选
十三:供应商必须签订 《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并上传系统。
十四、供应商违约规定:
(一)供应商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 月。
(二)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 平台业务 3-6 个月。
(三)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 平台业务 6-12 个月。
(四)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 弃中选资格累两次的, 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五)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 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 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 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六)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七)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36 个月。
(八)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 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 3 年。
十五、公示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一)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采供分公司监督电话: 0356-3664117,电子监督邮箱:zbzzjtcgfgsjd@163.com。
(二)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三)山西晋城兴唐煤业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356-3696927
四、技术条款:
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需开具13%增值税发票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QQ:2041 408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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