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 2041 408 252】(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集宁工务段关于“丙烷”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JGDCLK-XJCG-2025-4-1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集宁工务段现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集宁工务段关于“丙烷”公开询价采购公告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公告内明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2.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利益冲突。
5.不接受国铁集团年度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C、D级的供应商,报价单位提供查询截图,如无查询结果,请说明情况。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95306.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4月27日12时00分 至 2025年04月30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4.3 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采购人。
4.4 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5 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6 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5年05月06日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团结路99号集宁工务段材料科三楼会议室。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集宁工务段
详细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团结路99号集宁工务段材料科三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 01200
电 话: 0474-2242285
项目联系人: 孟大志
电 话: 0474-2242285
技术参数咨询:李 涛
电话:0474-2242325,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集宁工务段
日期: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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