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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电动叉车
26
台项目
(
招标编号:
CSSC-06-251102-004)
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
示
(
公示时间从
20
25
年
4
月
24
日
至
20
25
年
4
月
27
日
)
,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
中标
候选人
| 第二
中标
候选人
| 第
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时和岁丰实业有限公司
| 广州浙杭叉车有限公司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价
|
¥
7,880,900.00元
|
¥
7,970,880.00元
|
¥
9,893,142.00元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
2.5个月内交付使用(其中:1个月完成设备制造及到货,到货后1.5个月完成调试、取证、验收)
|
按招标文件要求(我司满足且优于招标要求:合同签订后
2.5个月内交付使用(其中:1个月完成设备制造及到货,到货后1.5个月完成调试、取证、验收))
|
合同签订后
3.5个月内交付使用(其中:2个月完成设备制造及到货,到货后1.5个月完成调试、取证、验收)
|
综合得分
|
95.70
分
| 94.97
分
| 85.23
分
|
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情况
| 均响应
| 均响应
| 均响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
质疑受理机构
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受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质疑受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
515
号东照
大厦
3
楼
316
室
质疑受理联系人:文女士
质疑受理机构电话:
020-66341917
质疑受理机构传真:
020-66341967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
标中心有限公司
20
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