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以下项目进行小额零星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商务车。
1.2项目编号:CZ2022007252。
1.3项目类别:货物类
1.4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台)
| 单价限价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商务车
| 1
| 20万元
| 20万元
| |
合计
| 20万元
|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1年实际需求和2022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商务车
| 广州市4S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月15日前交货完毕。
|
1.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月15日前,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1.9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1.10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须为品牌授权4S店,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厂家(4S)授权证明。
1.11供应商能提供国家统一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一年内最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类似交易明细扫描件)
2、谈判文件的获取
2.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8日;请务必在此期间发送电子邮件至linh@获取谈判文件。不接受未申请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20-86112241。
2.2采购人将在2021年 9 月 8 日 17 时 30 分前以邮件发送谈判文件。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 9 月 13日17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8号 。
3.2响应文件须以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进行递交,以采购人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请供应商预计好邮寄在途时间。
3.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联系方式
4.1采购人:林先生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20-86112241
EMAIL:linh@
5、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8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86112241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广东南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8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0-28220044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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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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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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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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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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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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