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3506260601800308001)已由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常发改审[2022]9号批准建设,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及招标人,委托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的招标事宜,根据常建﹝2022﹞65号会议纪要精神,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具体采用TOT+ROT的运作方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投资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2.2建设地址: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2.3项目投资:根据项目可研报告及实施方案,本项目含一期技改和二期提质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4820.76万元,其中一期提标改造工程费用1880万元(已经实施),存量资产转让费暂定定3670.03万元,利息112.49万元;二期工程9016.35万元,设备费5047.33万元,工程建设费1794.18万元,基本预备费867.1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64.1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88.81万元;园区事故应急池1680万元(已经实施的设施及基础工程)。
2.4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一期技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1)更换以下构筑物设备: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
综合生物反应池、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接触消毒池;
(2)新建建构筑物:污泥调理池(2万m3/d)、污泥脱水机房(2万m3/d)、除臭系统基础。
2.二期提标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1)更换以下建构筑物设备: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
(2)新建建构筑物:粗格栅提升泵房(2万m3/d)、细格栅旋流沉砂池(2万m3/d)、调节池(2万m3/d)、气浮池基础(2万m3/d)、多段多级AO池(2万m3/d)、周进周出矩形二沉池(2万m3/d)、滤布滤池(1万m3/d)、接触消毒池(1万m3/d)、污泥调理池(1万m3/d)、污泥脱水机房(1万m3/d)、铁盐储池(2万m3/d)、加药间(2万m3/d)、鼓风机房(2万m3/d)、变配电间、除臭系统基础;
(3)厂区应急池改造;
(4)园区事故应急池建设(含土建、设施、设备等);
(5)拆除一期脱水机房、拆除一期储泥池及冲洗水池、拆除一期紫外消毒池。
注: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本项目审查通过的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本项目运营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运营内容主要包括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二期的运营,未经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同意,不得擅自拓展或调整其业务范围。
2.5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社会资本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投资融、设计、建设、运营维护,项目范围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各类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6项目运作模式
①本项目由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为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机构及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
②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社会资本方后,中标社会资本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协议约定的要求成立项目公司,持股比例100%。
③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在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15日内签订《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将特许经营权授予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和协议中约定的有关内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并享有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相关的权利。
④一期项目过渡期间,由原提标改造单位负责运营,在二期项目完工后,由实施机构将项目资产及相关资料完整移交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试运营期间,一期运营费用按照提标改造单位运营费用标准收取,在二期进入商业运营后,一期、二期污水费按照投标报价费用计算水价。
⑤项目建成后,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范围内对新建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进行运营维护,由实施机构及相关部门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对项目公司进行绩效评价,依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扣减保函或补贴金额。
⑥项目特许经营期届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和特许经营权无偿移交给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机构。
2.7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①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和注册资本:项目公司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4964万元,由中标社会资本方100%出资。项目注册资本再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在建设期内分步到位。
②项目公司注册地为项目所在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8资金由项目资本金及融资资金组成。
(1)项目资本金部分:本项目资本金按纳入污水处理厂总投资额的20%计。
(2)融资部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他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到位。具体筹措到位时间由项目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要求以及金融机构融资要求按时足额到位。
2.9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31年(建设期1年,运营期30年),具体如下:
(1)建设期:项目建设期1年,自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或污水处理厂处于连续稳定运行状态,且连续7日出水满足《运营维护服务协议》约定的出水水质标准之日(含试运行期)止;①土建主体工程(影响出水或处理能力的结构工程,具体完工以双方共同确认为准),完工节点:2022年12月31日;如项目土建主体工程(同上)到2023年元月31日前未完工,则给予项目公司警告提醒;如项目土建主体工程(同上)到2023年2月28日前未完工,则扣除项目公司履约保证金50万元;如项目土建主体工程(同上)到2023年3月31日前未完工,则扣除项目公司履约保证金200万元;如项目土建主体工程(同上)到2023年4月30日前未完工,则政府方收回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并对项目公司前期投入不予补偿。上述工程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按合同约定执行。②达到试运营条件的时间:2023年6月30日;③达到商业运营时间:2023年7月31日。
(2)运营期30年,自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污水处理厂处于连续稳定运行状态,且连续7日出水满足《运营维护服务协议》约定的出水水质标准之日(含试运行期)至本项目运营期限结束之日止;
2.10回报项目建成后项目公司通过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
2.质量要求:
(1)建设标准: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设年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等行业规范技术标准,满足生态环境部门和工程环评中的各项目标准及内容要求,满足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满足项目运行基本功能,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及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
②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建筑给水排水及釆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等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以及工程环评中的各项标准及内容要求以及漳州市政府、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有关验收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③设备及材料釆购部分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釆购质量需满足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设备材料为全新且合格率达到100%。
(2)运营标准:
①釆用现代化手段,实现污水处理厂网络化互联网监控和管理;
②对于进厂水质达到设计要求的污水,全年处理达标率应为100%。
③定期对污水处理厂的设备、设施进行保养维护,保证设施和设备正常运转,出现事故应及时处理;
④厂区道路通畅,道路设施完好,照明设施分布整齐完好。
⑤污水处理设施无渗漏、螺栓齐全牢固、转动部位不失油,电气设备符合安全要求,附属设备工作正常,征集运行平稳可靠,仪器仪表准确;保证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截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银行可用于本项目贷款意向函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3投标人应承诺:投标人负责本项目全部资金(含自有资金)的筹集及融资,保障项目建设需要;企业近五年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5投标人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3名,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②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应约定由联合体负责项目出资任务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9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网址:
(3)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11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3日08时00分00秒至2022年9月27日9时30分00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9月27日北京时间9:30时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款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27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208,邮编:363307
电子邮箱:/
电话:0596-8629963,传真:0596-8627902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层213室,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8059629,传真:0591-28059629
联系人:郑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
联系电话:0596-86274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景运巷3号3楼
联系电话:0596-588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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