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鹏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景阳镇人民政府(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对2022年大通县景阳镇什家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养殖场牛舍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
| 2022年大通县景阳镇什家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养殖场牛舍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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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鹏信磋商(工程)20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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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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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483859.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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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个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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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新建牛舍棚 1 栋,建筑面积为:307.44 平方米;配套给排水、电气 及附属设施。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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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资质条件: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证、 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完整的一年度(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份不足的企业按成立年限提供,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验资证明.
4、信誉要求: 经信用中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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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2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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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2年08月22日至2022年08月26日上午9:00- 11:3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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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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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 500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竞争性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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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 青海鹏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
桥头镇解放北路(滨河舒园)87号2号楼2单元24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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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员工持竞争性磋商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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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时间
| 2022年09月0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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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地点
| 青海鹏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
桥头镇解放北路(滨河舒园)87号2号楼2单元24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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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投标人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封装在自行定制的“投标专用袋”中,并按要求标明磋商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名称等。
2.电子标书(U盘)单独放入信封袋中,加贴封签,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
3.密封后的磋商响应文件均应:
(1)按“投标人投标前须知”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达;
(2)投标专用袋用“于2022年09月0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标签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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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景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景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吉老师
联系电话:0971-279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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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鹏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鲍女士
联系电话:13109733566
联系地址:青海鹏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解放北路(滨河舒园)87号2号楼2单元24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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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儿步行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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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 青海鹏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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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8201 0000 0007 367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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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发布于《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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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监督及电话
| 监督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2722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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