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核酸检测基地项目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城县核酸检测基地项目医疗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容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容城县核酸检测基地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容城县核酸检测基地项目医疗设备采购
2.2.2供货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 。
2.2.3质量标准:合格
2.2.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超净工作台、医用冷藏箱、单道微量加样器、生物安全柜、医用低温保存箱、医用低温保存箱、 微板离心机、迷你离心机、涡旋混匀器、多道微量加样器、全自动核酸提取仪、核酸提取仪、荧光实时定量PCR 扩增仪、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机、高压立式灭菌器、快速荧光实时定量PCR扩增仪、移动式紫外线消毒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设备经营范 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需提供所属医疗器械类别相应的备案证明或注册证 ;
3.1.2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 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 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 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 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 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3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 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 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 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在该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项目中投标和代理投标。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 上 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 情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台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本项目招标公告详细要求详见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22 00:00至2022-08-27 00:00(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09-14 09:30,地点为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容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长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容城县永贵北大街
| 地址:
| 保定市莲池区双创基地2号楼10层
|
邮编:
|
0717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刘国利
| 联系人:
| 刘静
|
电话:
|
0312—5616276
| 电话:
| 0312-5052555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changtou@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