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名称: |
监理公司项目部驻地装修采购询比公告 |
| 所属地区: |
湖北 |
发布时间: |
2022-06-10 |
|
详细内容:
|
监理公司项目部驻地装修采购询比公告
非招标采购平台信息时间: 2022/06/09
监理公司项目部驻地装修采购
询比公告
1. 询比条件
监理公司项目部驻地装修采购已由湖北鼎元物业有限公司列入工作计划。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自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询比,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采购人为湖北鼎元物业有限公司,采购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监理公司项目部驻地装修采购。
工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 询比范围
监理公司项目部驻地装修采购,包括高创监理利咸项目部驻地装修和高路监理利咸项目部驻地装修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共划分为2个合同包,高创监理利咸项目部驻地装修为ZXZS-1合同包,高路监理利咸项目部驻地装修ZXZS-2合同包。
2.3计划工期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供应商具备的最低资质、业绩、主要人员、履约信誉等要求详见询比公告附件。
3.2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将被否决。
3.4每个供应商可在本次询比中的2个合同包报价,并分别递交响应文件。
4. 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的评审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 询比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1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所投合同包缴纳文件费后下载询比文件。
5.3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询比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4本次询比公告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5.5询比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合同包,售后不退。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14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0层)。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询比文件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鼎元物业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大道顶琇广场B座1楼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27-87574673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0层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27-83632532
询比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最低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要求(资质)
合同包
资质最低要求
ZXZS-1、ZXZS-2
同时具备: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要求(业绩)
合同包
业绩最低要求
ZXZS-1、ZXZS-2
近5年(指2017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承担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注:1、业绩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时间必须为2017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要求(主要人员)
合同包
人员
数量
资格最低要求
ZXZS-1、ZXZS-2
项目经理
1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近5年担任过1个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1
工程师,持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
注:
1、供应商应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身份证、相关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如有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应反映项目经理的人员姓名、职务,否则不予认可)。
2、供应商应提供主要人员的到岗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要求(信誉)
信誉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报价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
注:1、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信誉情况表”中自主填报“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询比文件发售日起前3年内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如采购人发现成交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有权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3、供应商应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信用承诺书”),并如实报告企业信用状况(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企业信用状况”);
4、供应商对以上第4条(1)、(2)、(4)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至报价截止日之间。若供应商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应按有关规定附相应资料。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