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草药材晾晒场(一期)】招标公告,E1300000271010490001B01,
【中草药材晾晒场(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草药材晾晒场(一期)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保保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康保保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草药材晾晒场(一期)
2.2招标范围:中草药材晾晒场(一期)(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内容);建设地点:康保县哈咇噶乡;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前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新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有效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6月1日以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3.1.4其他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信息材料,信息材料中应真实的反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过前期设计、规划,以及参与监理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09 10:00至2022-06-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6-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康保保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口和奇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康保县哈咇嘎乡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 |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75000 |
| 联系人: |
王琛
| 联系人: | 周跃斐 |
| 电话: |
13901050460
| 电话: | 18032322211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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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1593119973@
| 电子邮件: | 1593119973@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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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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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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