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一式两份)
意向受让方填写《受让申请》,连同下列文件一并送交交易机构,办理意向受让报名登记。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的基本情况(原件);
3.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同意受让股权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授权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须本人办理):
1.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基本情况(原件);
3.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意向受让方为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基本情况(原件);
3.同意受让股权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4.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
(二)公告期满,交易机构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三)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且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机构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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