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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发展中心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中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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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发展中心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中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2-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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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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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政府
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发展中心
乙方
:
泉州师范学院
根据招标编号为
[350500]C[GK]2022001-1
的
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发展中心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跟踪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无
。
2
、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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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210299 其他林业服务
其他林业服务
详见提交技术部分文件
详见提交技术部分文件
1(项)
详见提交技术部分文件
1545900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伍拾肆万伍仟玖佰元整(¥1545900.0000)
。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 (180 ) 天内交货
;
4.2
交付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山海路221号
;
4.3
交付条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
。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所提供的货物性能、技术满足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及要求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合同要求
。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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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50
2022年底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
30
2026年底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
20
2029年底支付合同金额的20%
。
8
、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提交按中标金额的5%计算的履约保证金。 2、该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全部履行合同且无任何违约行为后30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3、提交方式:银行转账、电汇、银行保函等。
。
9
、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待乙方完成本合同第5条内容后终止
。
10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按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工作成果另做他用,并必须对工作成果保密。 2.乙方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工作秘密、业务需求、协议、工作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务保密。 3.乙方在确认中标之后根据甲方要求安排人员、设备进场。 4.乙方保障甲方在使用该项目工作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赔偿该损失
。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无
。
甲方:
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发展中心
乙方:
泉州师范学院
住所: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山海路221号
住所:
福建省泉州市东海街道398号
单位负责人:
李意敏
单位负责人:
屈广清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林克涛
联系方法:
22153953
联系方法:
1386061621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账号:
账号:
35001656007059000262
签订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山海路221号
签订日期:2022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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