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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心咸宁城区南外环高速公路投资人NWTZ-1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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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中心咸宁城区南外环高速公路投资人NWTZ-1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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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2-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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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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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城区南外环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纳入了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并完成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建设,现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投资人。本项目招标人为咸宁市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具备招标投资人的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本项目起于赤壁市官塘驿镇,泉口互通以南,设T型枢纽与京港澳高速相连,跨京广铁路及G107后到咸安区汀泗桥镇南侧,至新屋周附近设置汀泗服务区,继续向西经黄新隆与养殖场之间,继续东行,经汪界南侧避开养殖场,向案山吴家附近跨咸宁大道南延线,设竹海互通,继续向东北方经汪潭,周铁李,至大泉口水库以南,在陈信上村设置太乙互通,继续向东在李家湾设置李家湾隧道,经直东行过高赛水电站以北,至咸通高速,设置T形枢纽避开咸宁服务区。项目全长约24.31Km,全线采用设计车速为12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拟建大桥7075延米/20座,中桥145延米/2座;隧道770米/1座;互通式立体交叉5处,其中枢纽互通2处,一般式互通3处;涵洞55道,通道15道;匝道收费站3处,管理中心及养护工区1处,服务区1处,设置咸宁大道连接线2.6公里。投资估算总金额约为41亿元。计划建设总工期为1080日历天。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咸宁城区南外环高速公路投资人(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依法移交。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NWTZ-1标段,咸宁城区南外环高速公路投资人。
合同估算价:4100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5名,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联合体牵头人出资额占项目公司资本总额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4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的情形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6月01日至2022年06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05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银泉大道198号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楼
邮编:
邮编:
430030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0715-8136965
电话:
027-83853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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