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轮工程建设承包商公开招标资格评审(工程设计)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轮工程建设承包商公开招标资格评审公告
(工程设计)
1.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条件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提出工程建设承包商公开招标资格评审申请。本次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采用合格制。
项目概况及公开招标资格评审范围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炼油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
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 |
2 | 海洋石油专业乙级资质 |
3 | 石油机械制造与修理专业甲级资质 |
4 | 石油机械制造与修理专业乙级资质 |
5 | 电子工程行业乙级资质 |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及所属专业 |
6 | 通信工程行业甲级资质 |
7 | 电子系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
8 | 有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
9 | 有线通信专业乙级资质 |
10 | 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
11 | 无线通信专业乙级资质 |
12 | 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 公路行业及所属专业 |
13 | 公路专业乙级资质 |
14 | 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 |
15 | 建筑行业乙级资质 |
16 | 建筑工程专业丁级资质 |
17 | 人防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
18 | 铁道行业甲(Ⅰ)级资质 | 铁道行业及所属专业 |
19 | 铁道行业甲(Ⅱ)级资质 |
20 | 铁道行业乙级资质 |
21 | 桥梁专业甲级资质 |
22 | 轨道专业甲级资质 |
23 | 隧道专业甲级资质 |
24 | 电气化专业甲级资质 |
25 | 通信信号专业甲级资质 |
26 | 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 市政行业及所属专业 |
27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 |
28 | 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丙级资质 |
29 | 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30 | 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31 | 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
32 | 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
33 |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
34 |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
35 | 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
36 | 大气污染防治甲级资质 |
37 | 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 |
注: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所有具备以上资质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申请。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设计企业。
3.2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详见公开招标资格评审公告第2条。
3.3财务要求
申请人2018、2019、2020年平均净利润大于等于0 万元,成立日期晚于2019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申请人平均净利润小于0 万元的,需由申请人母公司或控股公司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为申请人承担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项目的经营活动提供财务保障”的说明。
3.4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提供1项:
申请行业甲级的应具有本行业化工石化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国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业绩;
申请行业乙级的应具有本行业化工石化类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国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业绩;
申请专业甲级的应具有本专业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国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业绩;
申请专业乙级的应具有本专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国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业绩;
申请专业丙级的应具有本专业小型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国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业绩;
申请专业丁级的应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丁级相对应的国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业绩;
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应具有轻型钢结构2级工程和索膜结构、压型拱板工程的国内设计业绩。当钢结构为建筑主体时,仅限于低层钢结构房屋天然地基基础的工程设计;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应具有小型以上规模环境工程(含建构筑物和非标准设备等)的国内专项设计业绩;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应具有中型以下规模环境工程(含建构筑物和非标准设备等)的国内专项设计业绩;
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应具有大、中型水污染防治工程的国内专项设计业绩;
大气污染防治甲级资质应具有大、中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的国内专项设计业绩;
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应具有中、小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的国内专项设计业绩。
注:业绩规模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为判断依据。
3.5信誉要求
3.5.1申请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href=" 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4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2018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未发生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3.7.2 2018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未发生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环境事件。
3.7.3 2018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
4.提供的其他资质证书(如有)
申请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行政许可证的,提供取得的证书,分公司单独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其他行政许可证的,一并提供。
5. 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内按顺序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申请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承包商资格准入操作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承包商申请文件编制操作视频”。
②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网址: Chrome浏览器登录。
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按项目售卖,按照“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要求支付,已购买第一轮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项目文件的申请人,本次文件售价为200元;未购买第一轮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项目文件的申请人,本次文件售价为400元。请有意参加公开招标资格评审的申请人按上述要求判断应支付的文件费用,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选择相应费用的项目进行支付,并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项目文件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申请人应确认本单位开票信息正确有效,按照上述要求成功支付文件费用后,根据“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提供的链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开具纸质发票。
注:①本次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按项目售卖,切勿多缴费、少缴费、重复缴费、未对应项目缴费等。
②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的支付或购买失败一律不予退款!
有关账号注册、项目报名、费用支付、申请文件编制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方式①电话:4008800114,语音后回复:电子招标平台;②关注“能源一号网官方服务号”服务号,直接发送需要咨询的问题,后台将在工作时间回复。
5.2本次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申请人在5.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5.1规定的两项工作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申请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
6.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本次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请文件递交的申请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1日9时00分。考虑申请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网上申请文件的递交。
6.2本次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申请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申请文件的递交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公开招标资格评审的申请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的操作指南)。为保证申请人U-key在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申请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7.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人:刘翊德、吴丹
电 话:010-62065692、010-62065689
电子邮件:wudan01@
技术支持电话:4008800114,语音后回复:电子招标平台